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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互联网+股票:关于增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5年07月10日 10:54    来源: 中国经济网    

  关于增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中银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兴业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兴业银行将销售本公司旗下

  中银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663,以下简称“本基金”)。

  本基金募集认购期为 2015 年 7 月 10 日至 2015 年 8 月 3 日。

  在兴业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如下:

  1、业务办理时间

  发售日 9:00-15:00

  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业务办理安排以当地分行规定为准。

  2、开立兴业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兴业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事先办妥的兴业银行银行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为:

  身份证、户口簿、中国护照、军人证、武警证、警官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监

  管机构批准允许的证明文件;

  (3)填妥的兴业银行基金账户业务申请书。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兴业银行银行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兴业银行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公司网站上相关《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并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800-830-2066;400-830-2066

  公司网站:www.cib.com.cn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021-388342188

  公司网站:www.bocim.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

  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的募集初始面值为 1 元,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

  本基金净值可能会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

  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敬请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9 日


(责任编辑: 李乔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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