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7月9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其目前所持有的东方明珠股份,并择机利用集团自有资金1 亿元,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合法合规的方式增持东方明珠股票;同时,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前述增持的股票。
同时,7 月 8 日、7 月9 日,公司董事长王建军,董事、总裁凌钢,高级副总裁徐辉,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许峰,副总裁王盛、张建以及总会计师许奇合计增持公司5.76万股。
(责任编辑: 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