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6日发布第一号至第七号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公开征求意见稿,明确行业信息披露的一般规定,新增电力、零售、汽车、医药行业指引,并大幅修订了现行房地产、煤炭行业的披露要求。七项行业披露指引以投资者需求为先,重点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行业经营性信息,充分、准确地揭示公司投资价值。
根据证监会有关监管转型的工作部署,当前上市公司监管的主要目标之一,是确立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其内涵是强化市场主体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明确上市公司作为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应当确保所披露信息的齐备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
七项指引重点针对相关行业的经营特点,从财务与非财务信息、定性与定量、价值与风险等多角度制订要求,明确行业关键指标及差异化信息披露的标准,旨在切实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重点增加了与经营风险相关的信息披露要求。指引明确上市公司应当针对经营模式和关键指标进行实质性分析,避免空洞和泛化,并保证信息披露的一致性和可比性。(周松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