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兰州新区招商局6月24日对外发布勒令西部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甘肃稀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停业整顿的公告,两家公司在办理工商注册手续后,未按要求完成全部审批手续,在新区管委会多次要求其整改的情况下,仍擅自经营,已违反《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商品现货交易市场特别规定(试行)》(商务部令2013年第3号)等相关规定。
公告原文如下:
关于勒令西部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甘肃稀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停业整顿的公告
鉴于上述两家公司在办理工商注册手续后,未按要求完成全部审批手续,在新区管委会多次要求其整改的情况下,仍擅自经营,已违反《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商品现货交易市场特别规定(试行)》(商务部令2013年第3号)等相关规定。
为防范金融风险,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责令西部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及甘肃稀贵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停业整顿,在停业期间不得擅自经营,如发生擅自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将联合相关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在停业期间投资者请勿参与该平台各类交易活动,如擅自参与造成损失者,后果自负。
特此公告。
兰州新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兰州新区招商局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