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艺良
【农村金融时报】
这是一次全新的放开,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渠道已经全部打通。
在首批试点5家民营银行全部开业之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银监会《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下简称《指导意见》)。民营资本如何共享银行业改革盛宴的路径日趋清晰。
未来,广大民间资本可以比照要求,根据自己的投资意愿、风险偏好和承受能力自主选择,投资银行业已经从梦想照进现实。
从试点到常态
随着首批试点5家民营银行的全部亮相,民资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试点工作已经全面试点展开,民营银行的申请、设立也将从试点转向常态化。
根据《指导意见》的介绍,根据“依法合规、防范风险”的原则,未来民营银行的筹办将坚持“成熟一家,设立一家”,以防止一哄而起。同时,设立过程由民间资本自愿申请,监管部门依法审核,民营银行合规经营,经营失败平稳退出。
对于市场上不同属性的资本,《指导意见》明确,要对民间资本、国有资本和境外资本等各类资本公平对待、一视同仁,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依法发起设立民营银行。
“民营银行从试点到现在,许多民企对设立民营银行表示出较大的热情和兴趣,有的还书面表达了申请意向。”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国新办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即日起,银监会将正式依法对合格的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申请进行受理。
据悉,目前已有40多家企业向银监会发出申请。银监会对此下方审批权限至各省、市、自治区银监局,并建立限时审批制度,要求自受理之日起4个月内做出批准和不批准的决定,比现有法定审批时限缩短了2个月。
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同试点的5家民营银行一样,未来民营银行应明确类似“大存小贷”等差异化发展战略,与现有商业银行实现互补发展、错位竞争,为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三农”和社区,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
该负责人还明确,未来银监会将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民营银行健康发展的配套支持政策,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善现有监管制度,出台监管办法。
尚福林坦言,民营银行这两年会有一个比较快的发展,在未来几年的监管上,现在的监管力量不足。但银监会会想方设法去克服监管当中遇到的困难,统筹协调,加强对民营银行的监管、辅导和帮助,促进其能够稳定发展。
四条渠道自主选择
除了民营资本主发起成立民营银行,《指导意见》还披露了允许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全部渠道,以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
据尚福林概括,目前民资进入银行业的渠道主要有四种。一是由民营企业自主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业金融机构。这种模式下,截至目前,已试点设立5家民营银行、5家民营金融租赁公司和2家民营消费金融公司。这类机构的共同特点是由民营企业自主发起设立,有自担剩余风险的制度安排。
其次是由民间资本与主发起银行共同设立村镇银行。自2007年首家村镇银行在四川成立至今,这个在“新三类农村金融机构”中占最主要角色的群体已有长足发展。
截至2015年5月末,已新设1263家村镇银行,其中93%的村镇银行引进了民间资本,民间资本占比为73.4%。
第三个渠道是民间资本参与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组改制,以盘活存量机构,化解历史金融风险。
据悉,在此渠道中,农村信用社的改制是一大重要内容。近年来全国各地的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成为民营资本进驻银行业的有效路径。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民间资本参与组建农村商业银行758家,民间资本占比达85%;参股城市商业银行134家,民间资本占比达56%;重组信托公司33家,民间资本占比达45%以上。这类机构的共同特点是民间资本作为战略投资者进入,帮助化解了存量金融风险。
最后一条渠道是民间资本向银行业投资入股,共享银行业改革的成果。
据了解,2005年以来,结合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改制上市,民间资本通过增资扩股、受让股权、二级市场增持等方式进入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截至目前,20家境内外上市银行中,境内外民间资本持有股份价值约2.2万亿元,约占上市银行总市值的25%。从参股的机构数量和占比上看,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民间资本占比已提高到51%;城市商业银行民间资本占比已提高到56%。民间资本在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股比超过50%的已经有100多家,占总家数的70%左右。
“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品类齐全、渠道多样,可供民间资本自由选择、自主投资。”尚福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