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于 大成 深 证成 份 交易 型 开放 式 指数 证 券投 资 基金
份 额 折算 的 公告
根据 《 大成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和 《大成 深证成份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 为提高交易便利,
大成深证成份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或 “大 成深证成份 ETF ” ,
场内简称: 深证 ETF , 基 金代码:159943 ) 可以进行份额折算。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 基金管理人”) 应事先确定基金份额折算日, 并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
提前公告。
为了 提高本基金的交易便利, 便 于投资者使用大成深证成份 ETF 跟踪 深证成份 指数表
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实施份额 折算。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2015 年 6 月29 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三、折算比例及方式
折算基准日基金 份额折算比例= (2015 年 6 月 29 日基金资产净值/2015 年 6 月 29 日 基
金总份额 )÷(2015 年6 月 29 日标的 指数收盘值 ÷1000)
2015 年6 月29 日标的指数 收盘值 是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 深证成份指
数(指数代码 :399001 )2015 年 6 月 29 日收盘 后的指数点位。
“折算基准 日 基金份额折算比例”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8 位,小 数点后第 9 位四
舍五入处理。
折算后 深证成份ETF 基 金份额净值=2015 年6 月29 日大成深 证成份ETF 基金资产净值/
折算后大成 深证成份 ETF 基金份额数 量
折算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保留到小 数点后 3 位, 小 数点后 第 4 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
差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委托,
按照上述折算比例,对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进行折算 。
折算后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大成深证成份 ETF 基金份额 数量= 折算前 各基 金份额持
有人持有的 大成深证成份 ETF 基金 份额数量×折算基准日基金份额折算比例
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保留到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
生调整, 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 基
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如果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发生不可抗
力,本基金管理人可延迟办理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四、折算结果的 公告和查询
基金管理人将在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2015 年 7 月 1 日 )公 告基金份额折算
结果。
自折算处理日后的第 二个工作日(2015 年7 月1 日)起,基金持有人可以 在销售机构
查询折算后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2015 年6 月29 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将于
2015 年 6 月30 日通过网 站以及指定信息披 露媒介进行披露。
五、调整 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
份额折算后,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原 100 万份调整 为 30 万份。
六、其他事项
1 、公告仅对 本基金份额折算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
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及本
公告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http://www.dcfund.com.cn )
2 、在本基金 折算前已冻结或质押的基金份额,因折算而形成的新份额将继续被冻结或
质押。
3 、因折算导 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
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基金份额折算 后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 基金份额净值仍
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4 、基金管理 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份额折算安排做适当调整。
5 、投资者可 访问本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服服务电话(400-888-5558 )咨 询 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大成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