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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贷比指标约束终获解除 银行业监管改革释放制度红利

2015年06月25日 07:06    来源: 《经济参考报》     蔡颖 刘振冬

  施行了20年的存贷比指标正式退出了监管体系。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借鉴国际经验,删除了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

  此前,万博新经济研究院联合经济参考报举行了主题为《商业银行信贷资源管理去行政化改革》的第二期“万博·金融圆桌会”,会议形成的政策建议包括,建议国家取消对银行信贷规模的计划管理,如“合意”贷款等,消除金融抑制,盘活资金存量。同时,用好各种市场化的间接调控手段代替贷款规模计划,用资本充足率、流动性覆盖比率(LCR)、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等综合性指标管理代替存贷比管理,从而全面改善经济发展的金融环境。

  有机构判断,全面取消存贷比监管,理论上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138个bp,但短期内并不会造成信贷市场“大水漫灌”。“市场融资需求依然疲弱,伴随针对影子银行、同业业务等监管的收紧,实际上社会融资总量存在2万亿的缺口没有补上来。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的背景下,信贷的增长还取决于资金融入方,所以,还需要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各项措施的联动,”建行金融市场部张涛说。

  政 策 取消存贷比释放监管红利

  实际上,取消存贷比监管指标在市场预期之中,是金融监管改革中的重要一步。此前,银监会高层也意识到存贷比监管在现有的金融形势下存在缺陷、需要调整,并从2014年7月1日起,调整了存贷比计算口径,“三农”专项金融债所对应的涉农贷款、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所对应的涉农贷款等6项贷款不再计入分子(贷款)。

  万博新经济研究院院长滕泰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资源配置的角度看,信贷资源的管理模式是行政管制和计划思想影响最严重的一个领域。主要有三个因素,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存贷比指标和贷款规模管理。前两个指标的初衷都是为了保证银行业流动性安全,但从风险控制的角度来讲,双重指标留出的安全冗余过大,束缚了银行业的健康发展,也对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表示,“近两年在推行利率市场化、金融脱媒、经济降速以及货币政策转向的趋势下,存贷比监管对银行经营、金融运行以及货币政策实施效果均产生了一些不利影响,弊端包括:存款竞争的加剧,导致信贷价格居高不下;商业银行的影子银行业务增加,加大了风险隐患;存贷比不能准确反映资产负债的期限配比和流动性状况;以及影响货币政策调控的有效性。”

  恒丰银行战略与创新部研究员钟华表示,“存贷比作为信贷投放额度监管指标的取消,既是顺应国际惯例的要求,也是符合在信用货币环境下,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扩张驱动负债增加的基本逻辑。因此,取消‘存贷比’为银行信贷投放开了‘正门’。”

  “尽管一季度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比为65.67%,远低于75%,但不少城商行以及部分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存贷比接近甚至超过了75%的这一监管水平。如今存贷比取消,将直接给他们信贷投放释放出更多空间。鉴于中小银行信贷投放对象主要是中小企业,这将有助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降低他们的融资成本。”钟华说。

  至于对市场的影响,民生证券固定收益团队分析师李奇霖认为,取消存贷比不一定会导致金融市场大水漫灌,当前信贷疲弱源于缺乏有效融资主体,基建托底+房地产长周期衰退+新增长点青黄不接叠加银行风险偏好回落,存贷比并非直接约束。此外,还有资本充足率和贷款额度限制,因此,信贷不一定会大规模上升。

  效 应 通道类“影子银行”发展动能弱化

  在银行业内人士看来,取消存贷比最大的意义在于推动银行贷款融资渠道走向“正路”,那些过去规避监管延伸出来的通道类“影子银行”业务有可能慢慢萎缩。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认为,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实际上早已从早期的“负债方仅有存款、资产方仅有贷款”的状态,发展到目前资产负债两边都高度多元化的状态,简单坚持过去意义上的存贷比,不仅无法控制住实质风险,反倒还会造成更多扭曲,酿成新的风险隐患。

  滕泰表示,过去严格的存贷比考核和信贷规模控制,使巨额存量信贷资源无法通过正常的信贷渠道发放,进而以创新之名开展同业、信托和理财等业务,实质上是规避监管的变相高利贷,即影子银行,这些业务的迅速扩张,掩盖了期限错配、信用违约等问题,超出了常规的统计和监测范围,成为监管层无法掌控的盲区,暗藏系统性风险。

  “考虑到银行业18.5%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存在,单纯的存贷比指标的调整,并不会让银行业因此就额外增加多少融资,但却能够鼓励融资走‘贷款’的正路,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弱化影子银行的发展动力。”鲁政委分析称。

  李奇霖表示,在地方预算软约束和房地产上升周期下,由于表内贷款行业约束,存贷比约束,在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银行的利润考核压力借道表外为上述主体融资,信托,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成为表外融资通道。存贷比监管弱化,通道业务存在价值下降,上述机构将从通道向资管业务转型,实体融资成本也将有所改善。

  前 景 未来新指标利于银行综合发展

  虽然存贷比改为监测性指标,但监管部门并非放弃了流动性管理。业内判断,巴塞尔III中关于流动性的新规,流动性覆盖率(LCR)和净稳定融资比例(NSFR),都有望引入成为新的监管指标。

  交通银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马续田表示,现在,国际上通行的流动性监管主要以巴塞尔III的两个指标,流动性覆盖率(LCR)和净稳定融资比例(NSFR)。如果按照巴塞尔协议,将资本充足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性覆盖率(LCR)、净稳定资金比例(NSFR)作为对银行风险的主要监控指标,这些指标不但能够覆盖贷款规模管理和存贷比管理的监管范围,而且更加科学有效。

  鲁政委表示,巴塞尔III中的两项流动性监管指标,比存贷比指标更细腻、更全面,能够替代存贷比指标所承担的流动性监管功能,即使现在全面废止存贷比,也不会导致流动性风险失控。

  “中国银行业的监管方式应该与国际接轨。必须改革信贷资源管理方式,取消各类计划指标,运用国际通行的监管手段,充分发挥市场对信贷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从而在根本上消除金融抑制。在取消存贷比管理后,还应该取消信贷计划管理。无论何种形式的贷款规模管理,既无法律依据,也无行政许可。建议对实际执行的信贷规模管理方式,如‘合意’贷款,也应予取消。”滕泰说。

  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判断,这将给银行业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银行机构可以在传统的存贷款以外,拓展新的表内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以及各种表外业务。这意味着,银行业的差异化会开始变得明显,部分银行可能会往交易型银行、混业经营方向转型,而一些银行可能会继续专注于存贷款等传统业务。以存定贷、存款立行等传统管理思路,或会逐渐让位于更为科学、全面的资产负债管理,银行经营也将向更为精细化的方向发展。

  也有专家表示,随着《商业银行法》的修改,监管层对银行业子公司制度改革、互联网金融业务方向等都有所考虑,银行业的监管将更加细化,为将来综合化经营改革铺路。


(责任编辑: 华青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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