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募集期的公告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15】1103 号文批准,已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开始募集,原定认购截止日为 2015 年
6 月 19 日。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及本基金销售代理机构协商,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期延长至 2015 年 7 月 3 日。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上的《工银瑞信中证新
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刊登在 2015 年 6 月 12 日《证券时报》上的《工
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811-9999
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