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上调。北京市公积金中心昨日发布通知,明确2015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的缴存上限、下限和缴存比例。其中,公积金月缴存上限增加至4654元,职工和单位各自的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327元。
据介绍,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是指当年7月1日至下一年6月30日。因此每年7月1日起,北京都会执行新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按照上一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确定。
近日,市人保局、市统计局公布了2014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463元。根据相关规定与比例计算,2015年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654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327元。
公积金中心表示,原则上不允许突破月缴存额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此前一个年度,职工个人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085元。
缴存比例为12% 月缴存基数不低于最低工资
公积金中心规定了2015年住房公积金年度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12%。比如,某职工的工资每月5000元,那么自己每月缴存公积金600元,单位缴存也是600元,合计1个月缴存1200元。
同时,公积金中心还公布了公积金的缴存下限。在2015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保局公布的2015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15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费。
市人保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以1720元乘以12%的比例,就得出每月最低缴存的公积金是职工和单位各206.4元,合计412.8元。而2015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费为1204元。以此计算,下岗、内退等职工每月最少缴存公积金共计288.96元。
另外,单位还可以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下限,原则上不低于8%。但这种申请的审批非常严格,需要企业提供相应的财务证明、职工同意降低缴存比例的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