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 安 基 金 管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 调 整 长 期停 牌 股 票 估值 方 法 的 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
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 , 为使持有长期停牌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
公平、 合理, 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 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 本公司决定自
2015 年 6 月 10 日起对旗下基 金(ETF 基金 除外) 所持有的 招 商 地产 (股票代
码: 000024 ) 、 中银绒业 (股票代码: 000982) 、 凯撒股份 (股票代码: 002425) 、
万达院线 ( 股票代码:002739)、 岳阳林纸 ( 股票代码:600963) 采用“ 指数收
益法” 予以估值, 在确定指数时采用中证协 SAC 行业指 数作为计算依据。 在招
商地产 、 中银 绒 业 、 凯撒 股 份 、 万达 院 线 、 岳阳 林 纸 股票 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
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 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 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敬请投资者
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