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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两项政策为互联网企业上市铺路

2015年06月09日 07:00    来源: 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包兴安

  近期,国务院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连续出台两项政策助力互联网企业在A股上市。今年5月7日,国务院公布《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鼓励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在境内上市。6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提出要推动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在境内上市。研究建立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到创业板发行上市制度;加快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创业板转板试点。笔者认为,这些措施为互联网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在境内上市打开了政策大门,将吸引很多相关企业在境内上市。

  近年来,以互联网、高新技术等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不断涌现,成为助力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中坚力量。A股市场作为服务创新经济的重要平台,理应重点支持这类企业的发展。

  然而,以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硬性指标的准入门槛,使得一批具有较好前景、尚未盈利的互联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难以获得A股的支持。由此,很多优秀的互联网公司不得不赴海外上市,使得国内投资者无法分享互联网企业所带来的红利。

  在此背景下,互联网企业在A股上市的政策开始松动。证监会去年就提出完善创业板制度,支持尚未盈利的互联网、高新技术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一年后到创业板上市。随后《证券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取消了对企业上市盈利的条款,鼓励有创新能力的未盈利公司上市融资,这给互联网公司在A股上市砍掉了硬门槛。

  同时,此次国务院提出要推动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在境内上市,这将吸引更多优质互联网企业留在A股,同时中概股回归的路途将更顺畅。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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