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华宝 医 疗 A 份 额约 定 年基 准 收益 率 的公 告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中规定, 华宝兴业中证医疗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之华宝医疗 A 份额 (场内简称: 医疗 A , 基金代
码:150261)在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第一次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或不定
期份额折算基准日) 期间 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 “ 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
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4.0% ”;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年度外,华宝医
疗 A 份额约 定年基准收益率为“ 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4.0% ”,同
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税后) 以最近一次发生份额折算的份额折算基准日 (包
括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和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
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
由于本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5 月 21 日) 中 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 1 年
期存款基准利率为 2.25% , 因此华宝医疗 A 份额自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第一次基金份额折算基
准日(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或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期间 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 6.25%
(=2.25%+4.0% )。
投资者可以通过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fsfund.com ) 和华 宝兴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021-38924558 ) 咨询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华宝兴业 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