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8日对外宣布,决定将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涉及政府性基金立项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捐赠事项审批和外国政府贷款事项审批。
日前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明确,在前期大幅减少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国务院再取消4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将8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
财政部表示,此次调整正是落实国务院决定精神的举措,要求各地区和各相关单位严格规范政府内部审批行为,明确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