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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关于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5年05月28日 10:01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

  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5 月 28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

  基金名称 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交银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QDII-LOF)

  基金主代码 164906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5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中证海

  公告依据 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

  说明书》等

  注:本基金场内简称为“中国互联”。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5】429 号

  自 2015 年 4 月 30 日

  基金募集期间

  至 2015 年 5 月 21 日止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验资机构名称 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5 年 5 月 26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16,424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788,520,371.25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404,115.64

  有效认购份额 788,520,371.25

  募集份额(单位:份) 利息结转的份额 404,115.64

  合计 788,924,486.89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0.00

  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100,998.62

  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128%

  认购本基金情况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

  是

  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

  2015 年 5 月 27 日

  日期

  注:

  1、按《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

  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有效认购资金的利息及利

  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场外认购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精确到

  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截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场内认购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采用截位的方式,保留到整数位,余额

  计入基金财产。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会计师费、律师

  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基金经理未认

  购本基金。

  4、本基金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本息)确认为 8,069,763.00 份,场外认购的基

  金份额(本息)确认为 780,854,723.89 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

  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始办理。办理

  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及有关规定,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的上市交易,本基金管理人将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上市交易公告书,敬请投资人留意。

  (4)如有疑问,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

  www.bocomschroder.com ) 或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700-5000 ( 免 长 途 话 费 ) ,

  021-61055000 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作为境外投资产品,投资本基金可能遇

  到境外投资产品风险,包括海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法律及政治管制风险、政

  治风险、税务风险、会计核算风险等;投资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主要包括指数化投

  资风险和基金运作的特有风险,其中指数化投资风险主要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

  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

  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等;基金运作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

  上市交易风险、基金份额的折/溢价交易风险、基金合同提前终止风险、金融模

  型风险、衍生品投资风险、证券借贷和正回购/逆回购风险等。基金的过往业绩

  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以

  及关注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 李乔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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