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食品 A 份额、
食品 B 份额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及《国泰国证食
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国泰国证食品
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 2015 年 5 月 22 日为基准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
册的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国泰食品”,交
易代码:160222)、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A 份额(以下简称“食
品 A”,交易代码:150198)及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 份额(以下
简称“食品 B”,交易代码:150199)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方
法及相关事宜,详见 2015 年 5 月 2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关于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 年 5 月 26 日复
牌首日食品 A、食品 B 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 2015 年 5 月 25 日的食品 A、食品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分别为 1.001 元和 1.069 元。2015 年 5 月
26 日当日食品 A、食品 B 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
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