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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成长先锋混合: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年05月25日 10:29    来源: 中国经济网    

  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10年8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065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期:2010年10月8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4月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3月31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2015年第1季度的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1%)及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和“薪酬与提名委员会”2个专业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4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部、研究部、固定收益部、量化投资部、境外投资部、特定资产管理部、市场营销部、高端客户部、国际合作与产品开发部、交易管理部、养老金业务部、风险管理部、运作保障部、信息技术部、监察稽核部、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行政财务部、深圳管理部、战略发展部等20个职能部门,并设有北京分公司。此外,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同时下设“主动型股票投资决策、固定收益投资决策、特定资产投资决策、量化和境外投资决策”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确定公司投资业务理念、投资政策及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管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珠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任甘肃省职工财经学院财会系讲师 甘肃省证券公司发行部经理 中国蓝星化学工业总公司处长,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公司筹备组组长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此外,还曾先后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盐田港集团外部董事、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员会执行主任、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公共经济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钱龙海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曾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助理 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兼任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还担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第五届副主任委员,深圳市证券业协会副会长。

  杨树财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证券业协会创新发展战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吉林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第十三届长春市人大代表,长春市特等劳动模范,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吉林省劳动模范,吉林省人民政府第三届、第四届决策咨询委员。曾任职吉林省财政厅、吉林会计师事务所涉外业务部主任 广西北海吉兴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 吉林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 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总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 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周晓冬先生:董事,金融MBA、国际商务师。曾任中国南光进出口总公司广东分公司总经理 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海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任北京惠宇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立新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科员 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副处长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开发部、市场拓展部总监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代总经理、代董事长。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郑秉文先生:经济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培训中心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党委书记、所长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 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兼职教授,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暨社会保障研究所兼职教授,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客座教授。

  王恬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行长,深圳天骥基金董事,中国国际财务有限公司(深圳)董事长,首长四方(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南方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陆志芳先生,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律师。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国际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刘星先生:管理学博士,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对外学术交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前任会长、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周兰女士,监事会主席,中国社会科学院货币银行学专业研究生毕业。曾任北京建材研究院财务科长 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计财部经理 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王致贤先生,监事,硕士。曾任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秘书、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一处秘书、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管理三处副处长。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龚飒女士:监事,硕士学历。曾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财务负责人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业部副总经理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核经理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总经理。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

  杜永军先生:监事,大专学历。曾任五洲大酒店财务部收款主管 北京赛特饭店财务部收款主管、收款主任、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政财务部总监助理。

  封树标先生:副总经理,工学硕士。曾任国信证券天津营业部经理、平安证券综合研究所副所长、平安证券资产管理事业部总经理、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广发基金机构投资部总经理等职。2011年3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兼任公司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

  周毅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美国普华永道金融服务部部门经理、巴克莱银行量化分析部副总裁及巴克莱亚太有限公司副董事等职。2009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及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和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量化投资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监以及境外投资部总监、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并同时兼任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凌宇翔先生,督察长,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机械工业部主任科员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部总经理。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鑫钢先生,硕士,2008年3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行业研究员、行业研究组长及基金经理助理职务,自2013年2月7日起担任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5月6日起兼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陆文俊先生,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2010年10月8日至2011年10月18日。

  李宇家先生,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2010年10月8日至2013年9月24日。

  黄颖女士,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2013年9月24日至2015年5月6日。

  3.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王立新

  委员:封树标、周毅、王华、姜永康、王世伟、郭建兴、倪明

  王立新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封树标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周毅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王华先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先后在研究策划部、基金经理部工作,曾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银华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部总监及A股基金投资总监。

  姜永康先生,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5年曾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组合经理等职。2005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养老金管理部投资经理职务。曾担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总监、固定收益基金投资总监以及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并同时担任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世伟先生,硕士学位,曾担任吉林大学系统工程研究所讲师 平安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南方基金公司市场部总监 都邦保险投资部总经理 金元证券资本市场部总经理。2013年1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

  郭建兴先生,学士学位。曾在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工作,历任交易主管、总经理助理兼监理等职 并曾就职于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曾担任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1年4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倪明先生,经济学博士 曾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工作,历任债券信用分析师、债券基金助理、行业研究员、股票基金助理等职,并曾任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1年4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领先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蒋松云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7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4年12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407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45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 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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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直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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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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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代销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6)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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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8)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1)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3)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4)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5)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6)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7)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8)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9)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1)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2)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3) 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3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5)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6)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7)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8)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9)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0)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1)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42)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3)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4)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

  45)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6)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7)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8)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49)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0)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1)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2)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4)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55)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8)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

  59)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

  60)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1)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3)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4)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6)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7)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9)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0)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2)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5)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6)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8)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3)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4)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5)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6)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7)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9)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0)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1)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2)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3)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

  94)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96)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7)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8)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9)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0)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

  101) 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2)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3)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5)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8)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9)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110)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11)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12)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13)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114)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15)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16)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17)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18)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19)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120) 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21)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

  122) 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23)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24)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25)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26)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27) 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28)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129)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30) 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

  131) 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2)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注册登记机构

  ■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

  四、基金的名称

  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七、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八、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权证和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正回购、逆回购、中央银行票据、信用债券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券是指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商业银行金融债券、商业银行次级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和中央银行票据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30%-80%,其中投资于成长型行业和公司股票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 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15%-65% 权证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九、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策略,重点投资于成长型行业和公司及信用债券,注重风险与收益的平衡,力争实现基金资产长期增值。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力争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在规避市场波动风险的同时优化资产组合的收益水平。

  本基金将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通过对股票市场综合收益率与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指标的定量分析比较,并结合对宏观经济环境、国家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股票市场风险、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和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定性分析,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预期风险收益水平和配置时机。在此基础上,本基金将积极、

  主动地对权益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和现金等各类金融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实时动态调整。

  2.权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在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过程中,由经济结构优化、产业结构升级和技术创新带来的对成长型行业和公司的投资机会。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行业配置和自下而上个股精选相结合的股票投资策略,精选成长型行业和成长型公司,并重点投资于成长型行业中的成长型公司。

  ①自上而下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配置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市场前景广阔的、代表未来发展趋势的成长型行业。本基金以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的各行业及其细分行业为研究对象,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定期分析和评估各行业及其细分行业的成长性,从而确定本基金重点投资的成长型行业,并根据定期分析和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A.定量分析

  本基金通过各行业及其细分行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指标比较来评估行业成长性。为了更直观地反映行业成长性,本基金引入行业综合成长率指标,即行业综合成长率=0.5×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0.5×行业净利润增长率。同时,本基金还将通过分析研究各行业及其细分行业的资产收益率、固定资产周转率、存货及应收账款周转率、产品或服务价格等变量的时间序列来评估行业成长性。

  B.定性分析

  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还将运用定性分析方法,分析各行业及其细分行业的产业环境和产业政策,以进一步考察和评估行业成长性。

  a.产业环境

  产业环境主要是指产业要素条件、市场容量、需求状况、产业集中度和产业制度结构等。通过对产业环境的分析,评估各行业及其细分行业的成长空间。

  b.产业政策

  本基金通过以下两方面分析国家产业政策安排及其有效性对行业成长的重要影响:第一,产业政策安排能否有效地管理与规范产业外部投资者的进入行为,从而使市场保持良性竞争 第二,产业政策安排能否使行业的结构保持相对合理并根据环境变化及时调整以维持其活力。

  ②自下而上个股精选策略

  根据企业生命周期理论,企业发展通常经历创业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结合企业生命周期理论,本基金定义的成长型公司包括:

  具有持续成长潜力的创业期上市公司

  具有技术创新能力、领先商业模式、投资回报率高、市场竞争力和风险抵御能力强的成长期上市公司

  因基本面发生重大有利变化而获得新的成长机会的成熟期上市公司。

  本基金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分析方法,自下而上精选成长型公司。A.定量分析

  由于上市公司收入增长和盈利增长状况是其成长能力的体现,而代表上市公司成长性的财务指标主要有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因此,本基金选择预期未来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高于A股市场平均水平的上市公司,构成本基金股票投资的基本范围。

  在此基础上,本基金将分析所选上市公司的估值指标(如PE、PB、PEG)、现金流量指标和其他财务指标(主要是净资产收益率和资产负债率),从中选择价值低估、现金流量状况好、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强的上市公司,作为本基金的备选股票。

  B.定性分析

  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采用定性分析方法,通过对决定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的驱动因素的归因分析,从多角度研判上市公司成长的质量和持续性。

  a.技术创新能力

  分析上市公司的产品自主创新情况、主要产品更新周期、专有技术和专利、对引进技术的吸收和改进能力。

  b.商业模式

  分析上市公司是否具有领先的商业模式和经营理念,以及该公司是否因此能有效配置各种生产要素,形成一个完整的高效率的具有独特核心竞争力的运行系统。

  c.业务前景

  分析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的周期特征、行业景气度、行业集中度以及上市公司在所处行业中的地位。

  d.资源储备

  分析上市公司所拥有的资源储备情况、资源可持续开发情况以及资源储备水平在同行业中的地位。

  e.市场竞争力

  分析上市公司是否在经营许可、品牌、资源、技术和成本控制等方面具有竞争对手在中长期时间内难以模仿的显著优势,是否拥有出色的销售机制、体系及团队。

  f.投资回报率

  分析上市公司主要产品和重大投资项目的投资回报率是否高于预期的回报率,是否能够

  支撑上市公司的持续成长。

  g.风险抵御能力

  分析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是否稳健,是否能够抵御财务风险 分析上市公司产品是否满足市场需求,是否能够抵御市场风险 分析上市公司管理团队是否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并足以抵御经营风险。

  h.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分析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完善,并在公司的日常运营中有效发挥作用。

  i.基本面

  分析上市公司基本面是否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资产注入、并购、技术创新、产品创新、股东变换、主营业务变更等重大变化,以及该重大变化能否给上市公司带来有利发展机遇和成长动力。

  C.实地调研

  本基金投研团队将实地调研上市公司,深入了解其管理团队能力、公司法人治理情况、经营状况、重大投资项目情况以及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等。

  ③股票投资组合构建

  本基金结合自上而下行业配置和自下而上个股精选投资策略,精选成长型行业和成长型公司,并重点投资于成长型行业中的成长型公司 通过实地调研,以最终确定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还将根据股票市场运行情况对入选股票进行动态调整,据以作出买入、增持、持有、减持或剔除的决策,动态调整股票投资组合。

  (2)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遵循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在深入分析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基础上,发掘权证投资机会,实现稳健的超额收益。一方面,本基金将深入研究行权价格、标的价格和权证价格之间的内在关系,以利用非完全有效市场中的无风险套利机会 另一方面,本基金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运用期权、期货估值模型,根据隐含波动率、剩余期限、标的价格走势,并结合基金自身的资产组合状况进行权证投资,力求取得最优的风险调整收益。

  3.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在固定收益投资方面,本基金重点投资于信用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同时采取久期调整策略、类属配置策略、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套利策略、个券精选策略、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策略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以兼顾投资组合的收益性与流动性。

  (1)久期调整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影响债券投资的宏观经济状况和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分析判断,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进而主动调整所持有的债券资产组合的久期值,达到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的目的。

  当预期市场总体利率水平降低时,本基金将所持有的债券组合的久期值延长,从而可以

  在市场利率实际下降时获得债券价格上升的收益,并获得较高利息收入 反之,当预期市场总体利率水平上升时,则缩短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和资本损失,获得较高的再投资收益。

  (2)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是指对各市场及各种类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之间的比例进行适时、动态的分配和调整,确定最能符合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资产组合。具体包括市场配置和品种选择两个层面。

  在市场配置层面,本基金将在控制市场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根据交易所和银行间等市场的固定收益类资产的到期收益率变化、流动性变化和市场规模情况,相机调整不同市场中固定收益类资产所占的投资比例。

  在品种选择层面,本基金将基于各品种固定收益类资产信用利差水平的变化特征、宏观经济预测分析以及税收因素的影响,综合考虑流动性、收益性等因素,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结合的方法,在各种固定收益类资产之间进行优化配置。

  (3)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在考察收益率曲线、历史期限结构、新债发行、回购及市场拆借利率等债券市场微观因素的基础上,运用金融工程技术,通过预期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来调整投资组合的头寸,确定采用集中策略、哑铃策略或梯形策略等,以从收益率曲线的形变和不同期限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一般而言,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陡时,本基金将采用集中策略 而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平时,将采用哑铃策略 梯形策略则在预期收益率曲线不变或平行移动时采用。

  (4)套利策略

  一是跨市套利,本基金将积极把握我国交易所市场与银行间市场可跨市交易的相同品种收益率的差异、同期限债券品种在一二级市场上的收益率差异、同期限债券回购品种在不同市场之间的利率差异所产生的套利机会。

  二是跨期套利,本基金将利用一定时期内不同债券品种基于利息、违约风险、久期、流动性、税收特性、可回购条款等方面的差别造成的不同券种收益率的失衡性差异,同时买入和卖出这些券种。

  (5)个券精选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在综合考虑信用等级、期限、流动性、市场分割、息票率、税赋特点、提前偿还和赎回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不同品种的收益率曲线预测模型,并通过这些模型进行估值,重点选择具备以下特征的债券:较高到期收益率、较高当期收入、价值被低估、预期信用质量将改善、期权和债权突出、属于创新品种而价值尚未被市场充分发现。

  (6)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流动性、摊薄率等因素的基础上,采用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和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选择其中安全边际较高、发行条款相对优惠、流动性良好,并且其基础股票的基本面优良、具有较好盈利能力或成长前景、股性活跃并具有较高上涨潜力的品种,以合理价格买入并持有,根据内含收益率、折溢价比率、久期、凸性等因素构建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组合,获取稳健的投资回报。此外,本基金将通过分析不同市场环境下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通过对标的转债股性与债性的合理定价,力求选择被市场低估的品种,来构建本基金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组合。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

  3.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流程

  1)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及其对证券市场、债券市场的影响

  (3)国家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证券市场政策

  (4)货币市场、资本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及未来走势。

  2)投资管理程序

  本基金实行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确定本基金的重大投资决策。基金经理在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投资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投资策略,向交易管理部下达投资指令。交易管理部负责执行投资指令。

  具体投资管理程序如下:

  (1)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的趋势、运行的格局和特点,结合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投资风格拟定投资策略报告,并提交给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2)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决定基金的投资比例、大类资产分布比例、组合基准久期等重要事项

  (3)基金经理根据批准后的投资策略确定最终的资产分布比例、组合基准久期和个券投资分布方式等事项

  (4)基金经理对已投资品种进行跟踪,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十、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是: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40%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在分析本基金投资范围和资产配置比例的基础上,本基金选用市场代表性较好的沪深300指数收益率和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加权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编制、共同开发的中国A股市场指数,它是中国第一支由权威机构编制、发布的全市场指数,流动性高,可投资性强,综合反映了中国证券市场最具市场影响力的一批优质大盘企业的整体状况。中国债券总指数的

  发布主体是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债券总指数是目前国内涵盖范围最广的债券指数之一,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一、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二、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仅持有上述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11.3 其他资产构成

  ■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5.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主要包括基金的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转换费等,上述费用具体的费率、计算公式、收取使用方式等内容请参见本招募说明书“六、基金的募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概况和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更新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增加了部分代销机构,并更新了部分代销机构的资料

  5、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2015年3月31日的基金投资业绩

  7、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以来涉及本基金的重要公告

  8、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3日


(责任编辑: 李乔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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