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22日在港宣布,其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当日签署了《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的监管合作备忘录》,允许合资格的内地与香港基金透过简化程序在对方市场销售。有关计划将于2015年7月1日实施。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对落实内地及香港基金互认安排表示欢迎。他表示,自沪港通于去年开通后,香港与内地的金融市场运作畅顺。两地的金融监管机构借鉴沪港通的良好经验,进一步落实基金互认。
梁振英表示,这项安排除了便利跨境投资,更提供优良的平台促进内地基金业升级,也进一步发挥香港作为国家和世界各地之间的联系人作用,有利两地共同增强在国际资产管理领域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他还说,感谢中央政府支持香港持续发展金融市场,并期待深港通能够尽早开通,进一步推动香港和内地资本市场互联互通。
香港金融业人士均认为,该安排是内地基金市场向离岸基金开放的一项重大突破。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表示,有关安排是内地与内地以外市场之间的首项基金互认安排,是金融市场发展的重大突破,将有助丰富两地基金产品的种类,并为两地基金业界带来新机遇,深化两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
曾俊华认为,对香港来说,基金互认安排不仅能扩大香港基金业的销售网络,更可吸引更多基金来港成立,从而发挥香港的基金制造能力,把香港发展成为全面的基金服务中心。他还表示,特区政府也会继续推进各项发展香港资产管理业的措施,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国际资产管理中心的地位。
恒生银行执行董事兼环球银行及资本市场业务主管冯孝忠也认为,这一安排的开展标志着内地及香港投资市场发展的新里程,有助进一步扩大跨境投资渠道,促进内地资本账户的开放。他说,恒生已就基金互认积极准备,将为香港客户引入认可的内地基金,同时挑选旗下合适的基金带到内地。
根据互认安排,合资格的内地及香港基金只要通过简易的审核程序获得对方的监管机构认可或许可,便可直接在对方市场向投资者进行销售。
当日签署的备忘录还就跨境基金销售建立了信息互换、定期沟通及监管合作的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