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统计局成都调查队发布数据显示, 2015年一季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766元,比去年同期名义增长9.3%。其中,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02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239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2%。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同步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比由去年同期的1.76:1缩小为1.72: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
数据显示,三圈层收入增速快于一二圈层。各区(市)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中,一圈层6个区平均收入达9514元,同比增长8.5%,二圈层7个区县(含天府新区)平均收入达9224元,同比增长8.7%;三圈层8个市县平均收入达7271元,同比增长9.6%,比全市平均增幅高0.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