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滚动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买入华信国际总股本12% 汇添富用社保当轿夫?

2015年05月18日 07:08    来源: 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上周,《每日经济新闻》旗下公众号“每经投资宝”曝光了多家基金公司“团炒”小盘股,在业界引发轩然大波。面对“基金坐庄”的公众质疑,基金公司辩称“团炒”完全符合“双十限定”,并不违规。

  然而,随着调查的深入,公众号“每经投资宝”进一步发现,汇添富“团炒”华信国际的现象较为突出。华信国际一季报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全部都是汇添富旗下管理的产品,合计持股已达华信国际总股本的11.87%。根据基金“双十限定”中不得持有单一证券总股本10%的规定,因此有证券律师认为,汇添富上述行径已经涉嫌违反基金“双十限定”。此外,汇添富还利用社保资金416组合对其重仓股华信国际大肆加仓,从去年底的十大流通股股东以外,直接跃至第二大流通股股东,加仓量在763万股~1800万股,金额巨大。

  包揽十大流通股股东

  根据华信国际一季报基金持股明细中,汇添富总共有11只产品(名字含有汇添富)出现在华信国际流通股股东名单,上述11只产品合计持有华信国际12783.64万股,占流通股比例高达27.2%,占总股本的比例高达10.65%。

  与此同时,《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注意到,今年一季度全国社保基金416组合持有华信国际1799.99万股,占流通股比例高达3.83%,而在今年一季度数据中,社保基金416组合出现在多家上市公司流通股股东名单,包括华邦颖泰、昆药集团、新南洋、西藏旅游、郑煤机等,在社保基金416组合出现的同时,上述公司的流通股股东无一例外都有汇添富旗下基金身影。而进一步查阅相关资料,全国社保416组合管理方正是汇添富基金。

  因此,除了上述汇添富公开名录的11只产品合计持有华信国际12783.61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达到10.65%外,若算上汇添富管理的全国社保基金416组合,截至今年一季度,汇添富管理的产品累计持有华信国际流通股高达14583.63万股流通股,占其流通股比例高达31.03%;同时占华信国际总股本的比例也达到了12.15%。前十大流通股股东都是汇添富旗下管理的产品。

  社保基金疑似大肆加仓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包括汇添富管理的社保基金416总共12只基金产品中,今年一季度期间有三只产品持股并未变动,分别持有华信国际1203.36万股、1474.84万股和1206.74万股。

  一季度期间有三只产品进行了100~200余万股增持,汇添富美丽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幅增持202.85万股、汇添富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增持159.99万股、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一季度增持166.78万股。

  而在进一步研究发现,在汇添富管理两只基金专户中,其中平安人寿委托投资1号资产管理计划一季度大举买入高达533.92万股;与此同时,汇添富管理的全国社保基金416组合更是以1799.99万股持股量直接进入华信国际的第二大流通股股东。

  有业内分析人士指出,汇添富利用管理的基金专户为旗下其余基金重仓股“添砖加瓦”,另外今年一季度社保416组合持股1799.99万股,而华信国际2014年底第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为1037.7万股,该信息不排除社保416组合此前就持有华信国际股份,但是也可以明确的是,上述1799.99万股中,至少有763万股是今年一季度大举加仓。如果社保416组合此前不持有华信国际,那么一季度的加仓量就达到惊人的1799.99万股。

  从二级市场华信国际股价走势看,2014年四季度华信国际涨幅为30.87%,今年一季度涨幅为19.94%,二季度至今(5月15日)80.57%,汇添富不仅动用基金专户大举加仓,更是用社保资金大举加仓,客观效果就是华信国际股价飙升,汇添富旗下基金浮动盈利倍增。以上行为是否就是业内质疑的“抬轿子”?这需要深入的调查来佐证。

  涉嫌违背“双十限定”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证券投资,不得有下列情形:(一)一只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十;(二)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超过该证券的百分之十。

  在前述的公募基金“双十”规定中,“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超过该证券的百分之十”。

  若按照上述监管规定,汇添富公开名录的11只基金产品持股占华信国际总股本的比例达到10.65%;若再累计其管理的社保416组合,其合计持股占华信国际总股本的比例亦是高达12.15%。

  有证券律师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双十规定”已经定义了“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因此无论是基金专户、还是托管的社保基金,他们都是属于汇添富这个基金管理,因此本次汇添富基金已经涉嫌违背了上述规定。

  另外,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刘国华律师则提到,如果基金公司有权利决定基金专户资金的买入卖出,如果专户资金已经达到很大的比例而不加以限制,实际上就违背了“双十规定”的本意。

  一位曾在公募基金工作多年后“奔私”的私募基金经理也向记者表示,基金专户也应该算在基金公司的风控里面,尽管汇添富旗下这些公开发行的基金持仓没有达到华信国际总股份10%,但加上基金专户就达到了,那么就应该算是超过10%了。因为汇添富虽然不是资金的拥有人,但是毕竟是管理人,投资行为是由汇添富发生的,所以严格来说应该是算汇添富的资产进行风控。汇添富上述行为已经违规。

  除了华信国际外,汇添富旗下基金还团购了51只股票,包括西藏旅游、华数传媒等,详细名单刊登在公众号“每经投资宝”上。


(责任编辑: 马欣 )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上市全观察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