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互利 A 份额、互利 B
份额基金份额到点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及《国泰信用互
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 2015 年 5 月 12 日为基准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国泰信用
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国泰互利”,交易代码:160217)、
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份额(以下简称“互利 A”,交易代码:150066)
及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B 份额(以下简称“互利 B”,交易代码:150067)
办理基金份额到点折算业务。对于基金份额到点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 2015 年 5 月
1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
站上的《关于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基金份额到点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 年 5 月 14 日复
牌首日互利 A、互利 B 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 2015 年 5 月 13 日的互利 A、互利
B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分别为 1.000 元和 1.000 元。2015 年 5 月
14 日当日互利 A、互利 B 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
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