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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 银 中 国 精 选 混 合 型 开 放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暂 停 申 购 业 务 的 公 告
公 告 送 出日期 :2015 年 5 月 7 日
1. 公 告基 本 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中国 混合(LOF )
基金主代码 163801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银中国 精选混合型 开放式 证券 投资基金 基 金合同》和 《 中银中
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暂 停 相 关 业 务 的 起 始 日 、 金 额
及原因说明
暂停申购起始日 2015 年 5 月 15 日
暂停申购的原因说明
维 护 现 有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的 利
益,保证基金的平稳运行
2. 其 他需 要 提示 的 事 项
(1) 本次申购暂停本基金所有金额的申购申请 ,不暂停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
(2) 本基金取消或调整上述申购业务限制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
(3)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项:
(i)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bocim.com ;
(ii)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 ,021-38834788 ;
(iii) 、中国银 行股份有 限 公司、 中 国 工商银行 股 份有限公 司 、 招商银 行 股份有限 公 司 、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洋商业银行 (中国) 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
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 (山东) 有 限责任公司、 中信建
投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广 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安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平 安 证 券 有 限 责
任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 ( 浙江)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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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国 元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东 北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华 宝 证 券 有 限 责
任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信达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天 风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华 福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渤 海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 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 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
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 自负 ” 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招
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
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