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原理不清晰、进项税额抵扣不明、需要开具发票量过于庞大
2015年是我国“营改增”改革的收官之年,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在2015年年底前,营改增将全面覆盖服务业。金融是我国国民经济的血液,金融业的营改增将对我国经济运行产生深远影响,然而由于金融业包含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多个行业,业务构成复杂,也是税制改革的难点。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金融业的营改增正在紧锣密鼓的推进,但是,目前并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办法,相关政策正在研究中,研究的进度也不是特别的理想,原因在于金融业的营改增难度仍然很大。”
王雍君认为,金融业的营改增主要遇到三大难题。一是金融业营改增的基本原理不是很清晰。如到银行办理汇兑,银行需要收取相应的手续费,这部分增值额需不需要纳税是一个问题。二是进项税额抵扣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如企业购买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有形实物无法开具发票,因此,这部分购进项抵扣也不是很清晰。三是金融业营改增后需要开具的发票量过于庞大,因此,存在人手不足的问题。同时,我国当前使用的系统也难以支撑,目前金融行业的数据管理是在以票抵税的基础上进行的,如果改成增值税之后,会出现数据上的冲突。
一位业内人士昨日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金融业进行营改增改革目前来说仍比较困难。由于金融业营改增是由进项抵扣和销项抵扣相抵后缴纳税款的,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进项抵扣并不好确认。”
该人士表示,由于金融业营改增对整个金融行业的影响非常大,核算也十分复杂,营改增本身的目的是避免双重征税,因此,如果扣除不到位,反而对金融行业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也是政策迟迟未出台的原因所在。
营改增对金融业税负的影响除了抵扣项之外,还有一个税率如何确定的问题。对此,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营改增就是对企业新创造的价值部分进行征税,由于金融业涉及行业较多,因此,应对不同的价值增值行为进行分类,采用不同的测算方法,并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的价值增值行为设定一个大家都认可的税基。
中金公司研究部董事总经理毛军华认为,按总体税负不增或略有下降的原则,考虑部分成本的进项增值税可进行抵扣,预计金融保险业增值税率会定在6%。
毛军华认为,不同类型金融企业由于业务结构和成本结构的差异,因此在营改增中受到的影响不同。例如,寿险业一年期(包括一年期)以上返还本利的人身险业务享受营业税减免,预计也将免收增值税,但部分成本支出可以获得进项税额抵扣;证券基金公司的成本中主要是人力成本,无法获取增值税发票,不能进行抵扣,因此受到的影响会相对较大。
当然,有分析人士表示,总体来说,营改增将为金融行业带来利好。在金融服务征税的前提下,金融行业采购所产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获得抵扣,这将减轻重复征税问题。
即便遇到诸多难题,在王雍君看来,金融业营改增在年内推出的可能性仍然很大,只是在执行过程中还需要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