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最新获悉,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公布的2015年一季度税收违法“黑名单”包括30件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其中骗取出口退税案件3件、偷税案件14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8件,偷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合案件4件,社会影响较大案件1件,涵盖了全部案件类型。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称,这次公布案件的共同特点是案值较大或违法性质恶劣。比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虚开税款金额全部在1400万元以上,偷税案件的查补税款金额全部在700万元以上,偷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合案件的涉案税款金额合计全部在1500万元以上。
进入“黑名单”的失信纳税人不仅会被公开案件信息,还将受到21个部门的联合惩戒。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已将2013年至2014年全国425件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推送至20个联合惩戒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