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成互联网全面进军电影产业“元年” 互联网有望颠覆电影制作发行融资等环节
新华网北京4月20日电(记者倪元锦 郭宇靖 史竞男)中国电影家协会19日在京发布的《2015中国电影产业研究报告》称,2014年被称为互联网巨头全面进军电影产业的“元年”,以三大巨头BAT(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为代表的一批中国互联网公司,通过融资、并购和战略合作重新布局,高调进入影视投资领域,与传统的影视公司融合合作,加强了电影市场的活跃度,电影业的互联网化成为必然趋势。
中国电影家协会秘书长饶曙光说,“互联网”的全面融入是2014年电影产业的关键词,贯穿发行、制作、创作、资本及服务各个环节。“互联网已不仅仅满足为电影产业提供技术手段,而是通过融资、并购和战略合作,迅速改造传统电影产业的格局。”饶曙光说。
报告指出,阿里巴巴依托电商平台和支付体系颠覆电影制作、发行和融资等环节,侧重通过资本运作直接整合文化产业资源;百度依托旗下爱奇艺视频网站拓展影视业务,同时借助百度钱包和百度金融中心共同推出百度爱奇艺众筹计划,打通互联网-金融-电影的共赢生态圈;腾讯则借助与华谊兄弟战略合作,形成粉丝-明星互动新平台,并涉足影视产业投资。
报告指出,2014年,电影营销的发行概况也处处体现出与互联网嫁接;宣传营销转向移动终端的网络营销,更加注重手机APP等移动终端的投放。网络售票异军突起,2014年总票房的40%是观众通过手机软件客户端或电脑网站购买,低价与便捷构成吸引力,而2013年该比例仅为25%。在线票务网站参与电影预售正颠覆传统发行模式。
电影与互联网亲密接触,对观众群体、创作营销方式等行业生态产生影响。报告认为,随着依赖网络生存的“网生代”成长为电影观众主体,电影产品必然融入“互联网思维”,将“大数据”“线上选座购票”“众筹”等渗透到投资、制作、发行、营销等诸多环节。
“中国电影产业的核心是了解观众需求并为之服务。”乐视影业执行董事张昭指出,过去中国电影是制造业加放映业,整个产业70%至75%都是B2B,真正的B2C只有影院,互联网电影产业的基本诉求,是实现中国电影产业由B2B向B2C的转向。
张昭预测,未来C2B会相继而至,并最终在研发、投资、制造、宣传、发行等走向C2C,即“千万人共举的电影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