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之丰利债B份额
(150129)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3年4月23日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基金份额划分为丰利债A(基金代码:160623)、丰利债B(基金代码:150129)两级份额,两者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满足份额折算条件的情况下,丰利债A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进行一次基金份额折算,并同时开放一次申购与赎回。现就丰利债B份额的风险提示如下:
1、丰利债B份额收益分配变化的风险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在丰利债A的每个申购开放日,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重新设定丰利债A的约定年收益率。丰利债A 在本次开放日后的年化约定收益率将根据2014年4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加上1.4%进行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丰利债 A 的年化约定收益率(单利)=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1.4%。
丰利债 A的约定收益采用单利计算,年收益率计算按照基金合同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
丰利债 A 年化约定收益率计算的具体规定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丰利债A收益分配发生变化,丰利债B收益分配也将随之发生变化。
2、丰利债B份额杠杆率变动的风险
目前,丰利债A与丰利债B的份额配比为0.485282972:1。本次丰利债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丰利债A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7/3倍丰利债B的份额余额。如果丰利债A的申购申请小于赎回申请,丰利债A的规模将缩减,从而引致份额配比变化风险,进而出现杠杆率变动风险等。
本基金管理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丰利债B于2015年4月21日、22日、23日实施停牌。本次丰利债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对丰利债A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结果进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