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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琪和灵活配置混合: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2015年04月15日 10:07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欧琪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中欧琪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欧琪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欧琪和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16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4月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欧琪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欧琪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5年4月17日

  赎回起始日 2015年4月17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欧琪和灵活配置混合A 中欧琪和灵活配置混合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1164 001165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是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 已在直销机构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规定请至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30%

  100万元≤M<500万元 0.18%

  M≥500万元 1000元/笔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00%

  100万元≤M<500万元 0.60%

  M≥500万元 1000元/笔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份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份的,销售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2 赎回费率

  对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7日≤N<30日 0.75%

  30日≤N<365日 0.50%

  365日≤N<730日 0.25%

  N≥730日 0

  对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30日 0.50%

  N≥30日 0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层

  客服电话: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021-68609700

  直销中心电话:021-68609602

  直销中心传真:021-68609601

  网址:www.lcfunds.com

  联系人:袁维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名称: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联系人:黄静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

  客服热线: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5.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无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持有“三湘股份”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三湘股份(股票代码:000863)于2015年2月13日起停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中证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关于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4月14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该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直至该停牌股票恢复正常交易。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如发生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调整估值方法并公告,以保证其持续适用。

  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5日


(责任编辑: 李乔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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