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
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关
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础份额
(以下简称“国泰医药”,交易代码:160219)的份额净值大于或等于 1.5000 时,本基金将
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 2015 年 4 月 13 日,本基金国泰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5458 元,达到基金
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将以 2015 年 4 月 14 日为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
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不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 2015 年 4 月 14 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国泰医药份额、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 A 份额(以下简称“医药 A”,交易代码:150130)和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 B 份额(以下简称“医药 B”,交易代码:150131)。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国泰医药份额、医药 A 份额和医药 B 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基金份额
折算”规则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①折算前的国泰医药份额持有人,获得新增国泰医药份额的份额分配。折算不改变国泰
医药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国泰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 1.0000 元,
份额数量相应折算增加;
②折算前的医药 A 份额持有人,以医药 A 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超出本金 1.0000 元部分,获得新增国泰医药份额的份额分配。折算不改变医药 A 份额持有
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医药 A 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 1.0000 元、份额数量不变,相应折算
增加场内国泰医药份额;
③折算前的医药 B 份额持有人,以医药 B 份额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超出本金 1.0000 元部分,获得新增国泰医药份额的份额分配。折算不改变医药 B 份额持有
人的资产净值,其持有的医药 B 份额净值折算调整为 1.0000 元、份额数量不变,相应折算
增加场内国泰医药份额。
按照上述折算方法,可能会给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造成微小误差,视为未改变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折算公式:
①医药 A 份额持有人
NAV A 1.0000
后
NUM A NUM A
后 前
折算后医药 A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新增国泰医药份额的份额数为:
NAV A 前
- 1.0000 NUM A
前
其中:
NUM A
前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医药 A 份额的份额数
NUM A
后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医药 A 份额的份额数
NAV A
前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医药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 A
后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医药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②医药 B 份额持有人
NAV B 1.0000
后
NUM B NUM B
后 前
折算后医药 B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新增国泰医药份额的份额数为:
NAV B 前
- 1.0000 NUM B
前
其中:
NUM B
前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医药 B 份额的份额数
NUM B
后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医药 B 份额的份额数
NAV B
前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医药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 B
后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医药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③国泰医药份额持有人
NAV 后 1.0000
折算后国泰医药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新增国泰医药份额的份额数为:
NAV 前
- 1.0000 NUM 前
其中:
NAV 后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后国泰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 前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国泰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UM 前
: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国泰医药份额的份额数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业务办理
(一)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 2015 年 4 月 14 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
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医药 A 和医药 B 正常交易。当日晚间,
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15 年 4 月 15 日),本基金暂停
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医药 A、医药 B 暂
停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 2015 年 4 月 16 日),基金管理人
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
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医药 A、医药 B 将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上午 9:30-10:30 停牌一小时,并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上午 10:30 复牌。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 年 4 月
16 日医药 A、医药 B 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 2015 年 4 月 15 日的医药 A、医药 B 的基
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2015 年 4 月 16 日当日医药 A、医药 B 份额均可能
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重要提示
1、本基金医药 A、医药 B 将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全天暂停交易,2015 年 4 月 16 日上
午 9:30-10:30 停牌一小时,并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上午 10:30 复牌。
2、本基金医药 A 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低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医
药 A 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医药
A 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医药 A 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国泰医药份额,
因此原医药 A 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国泰医药份额为跟踪
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医药 A 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的
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本基金医药 B 份额具有预期风险、预期收益较高的特征。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医药
B 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医药 B 份
额变为同时持有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医药 B 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国泰医药份额。不定
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提升,相应地,医药 B 份额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
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增加。
4、由于医药 A 份额、医药 B 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
医药 A 份额、医药 B 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
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5、原医药 A 份额、医药 B 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办理配对转换业务将此次折算获得的场内
国泰医药份额分拆为医药 A 份额、医药 B 份额。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医药 A 份额、医药 B 份额、国泰医药份额
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不足 1 份的零碎份,按各个
零碎份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向相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记增 1 份,直到所有零碎份的合计份
额分配完毕。持有极小数量医药 A 份额、医药 B 份额、国泰医药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无法
获得新增场内国泰医药基金份额的可能性。
7、国泰医药份额折算基准日的份额净值与折算条件 1.5000 元可能有一定差异。
8、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88,
021-31089000 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gtfund.com 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
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