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信用 A 份额开放赎回期间
信用 B 份额的风险提示公告
《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4 月 16 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即可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中欧信用增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2015 年 4 月 15 日为信用 A 份额(简称:信用 A,基金代码:166013)
的最后开放赎回申请日。信用 A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信用 A 最后一个开放日选择将其持有的
信用 A 赎回,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赎回申请,其持有的信用 A 将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日终转换后被默认为转入中欧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前,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公告并提示信用 A 的处理方式。2015
年 4 月 15 日为信用 A 份额的开放赎回申请日,即在该日 15:00 前接受办理信用 A 份额的赎
回业务。
现就此次信用 A 份额开放赎回期间信用 B 份额的风险提示如下:
1、信用 B 份额收益分配变化的风险。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将于每个信用 A 的开
放日,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重新调
整信用 A 的约定年收益率,计算公式为:
信用 A 的年约定收益率(单利)=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25%
目前,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为 2.75%,如果 2015 年 4 月 15 日执行的 1 年期银行定
期存款基准利率仍为 2.75%,本次开放日后信用 A 年收益率为 4.00%。(2015 年 4 月 16 日交
易结束前本基金仍划分为信用 A、信用 B 两级份额。)信用 A 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
特征,但是,本基金为信用 A 设置的收益率并非保证收益,在极端情况下,如果基金在短期
内发生大幅度的投资亏损,信用 A 可能不能获得收益甚至可能面临投资受损的风险。
信用 A 的年收益率按照上述方式调整后,信用 B 份额的收益分配将相应调整。
2、信用 B 份额杠杆率变动的风险。目前,信用 A 与信用 B 的份额配比为 1.20705828:
3。本次信用 A 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赎回结束后,信用 A 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 7/3
倍信用 B 的份额余额。信用 A 的赎回将使信用 A 的规模将相应变化,从而引致份额配比变化
风险,进而出现杠杆率变动风险等。
3、本公告发布之日(2015 年 4 月 13 日)上午信用 B 停牌一小时。本次信用 A 实施基
金份额折算及开放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对信用 A 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赎回的结果进
行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