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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保险首单花落武汉

2015年04月12日 08:40    来源: 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吴文娟 刘茜)将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即可从保险公司领养老金。以房养老保险试点启动10个月后,终于迎来首单。10日,汉口两位老人在子女见证下,与幸福人寿湖北分公司签订“幸福房来宝”以房养老产品投保单,标志着以房养老保险首单落户武汉。

  当日,北京、上海也各有一位老人签订投保单。如果随后的核保等环节顺利完成,这些老人将成为国内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的首批客户。

  幸福人寿人士介绍,“房来宝”产品投保人年龄在60周岁至85周岁之间,主要针对孤寡、失独等特定老人群体。老人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后,可继续在原有房屋中居住,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保险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2014年6月,中国保监会出台《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标志着全国以房养老保险试点正式启动;当年7月1日,武汉与北京、上海、广州作为首批试点城市,开始推进试点;2015年3月23日,中国保监会批复了幸福人寿《幸福房来宝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A款)》保险条款,国内首个“以房养老”保险产品面市。

  一位保险业内人士根据保监会网站公布的保险费率表计算,以60周岁男性老年人、房屋价值100万元为例,扣除延期年金保费和保单管理费,每月老人拿到手的养老金约为2514元。投保后,老年人即可终身领取固定养老金,不受房价下跌的影响。值得一提的是,老人身故后,继承人如果要继承房产,也是可以的,只需偿还保险公司的损失和相关费用。

  


(责任编辑: 邢晓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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