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4月9日电】上海9日公布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购买首套房及二套普通住宅,个人和家庭公积金贷款上限分别由30万元、60元大幅上调至50万元、100万元。缴存补充公积金的,各自额度可再分别增加10万元、20万元。由此,单户家庭公积金贷款最多可达120万元。同时,上海还进一步放宽了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9日公布的信息还显示,购买改善性第二套非普通商品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做相应调整,上限为每户家庭100万元。
此外,上海还调整了二手房公积金抵押贷款的年限,6年至19年房龄二手房的公积金抵押贷款,最长贷款年限由不超过15年调整为35年与房龄之差。此公积金房贷新政将于4月15日起实施。
上海同日还宣布进一步放宽公积金用于租房的提取条件。比如,规定凡职工连续缴存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同时不再设定房租收入比限制。
此外,上海还大幅简化了提取要件,对租住其他住房的(包括商品住房、公有住房、售后公房、由单位提供的住房等),申请人只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即可,无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纳税证明等资料。为方便职工办理无房证明,申请人也可通过授权委托方式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代为查询办理。
在提取限额方面,上海此次规定,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对租住其他住房的(包括商品住房、公有住房、售后公房、由单位提供的住房等),每户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暂定为2000元/月。此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新政将于5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