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9日公布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购买首套房及二套普通住宅,个人和家庭公积金贷款上限大幅上调至50万元、100万元。缴存补充公积金的,各自额度可再分别增加10万元、20万元。由此,单户家庭公积金贷款最多可达120万元。同时,上海还进一步放宽了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
此外,上海还调整了二手房公积金抵押贷款的年限,6年至19年房龄二手房的公积金抵押贷款,最长贷款年限由不超过15年调整为35年与房龄之差。此公积金房贷新政将于4月15日起实施。
上海同日还宣布进一步放宽公积金用于租房的提取条件。比如,规定凡职工连续缴存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同时不再设定房租收入比限制。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此两项新政策的推出,将使本市广大无房职工家庭及购买首套自住或改善型住房职工家庭更多受益。为此,将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提高服务效率,方便业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