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公布的《存款保险条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条例实施以后,因大银行实力大,是否会出现资金向“大银行”汇集的存款大搬家的情况?
按照《存款保险条例》,如果一旦发生风险,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超过50万元的部分,从该存款银行清算财产中受偿。根据央行2013年底的存款情况进行测算,50万元的偿付上限可以覆盖99.63%存款人的全部存款。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当前银行业整体经营情况比较平稳,同时,50万元的偿付上限可以覆盖90%以上存款人的全部存款,因此,不会出现大规模存款大搬家的情况。
申银万国认为,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并不会带来大规模的存款搬家。“公司账户和高端个人客户,将倾向于把存款留在风险较低的大中型银行,对应的是50%左右存款规模。因此对上市银行来说只会出现份额维持或增加。”
市场人士认为,即使出现银行倒闭情况,也会有其他银行将其收购,存款一并转移至安全账户内。从已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看,多数情况下,是先使用存款保险基金支持其他合格的投保机构,对出现问题的投保机构进行“接盘”,收购或者承接其业务、资产、负债,使存款人的存款转移到其他合格的投保机构,继续得到全面保障。此外,确实无法由其他投保机构收购、承接的,才按照最高偿付限额直接偿付被保险存款。此外,超过最高偿付限额的存款,还可以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