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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车险方案4月1日启动 试点省市费率或“破7”

2015年03月31日 07:39    来源: 金融投资报     陈思源

 

  商业车险费改终于揭开神秘面纱。上周,保监会官网发布了《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了商业车险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确定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和青岛等六个保监局所辖地区为改革试点地区,从4月1日起,财产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方案》要求申报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多位保险业内人士表示,费改力度超过预期,费改后车险价格会有一定幅度的下调,未来车主将拥有更大选择权,享有更多权益。

  改革力度超过预期

  记者梳理发现,早在2012年3月份,保监会就曾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和《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以推动车辆保险的改革。此次的《方案》使得相关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并且财产保险公司则负责自主确定商业车险条款,厘定商业车险费率。《方案》规定,财产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商业车险行业示范条款,也可以自主开发商业车险创新型条款。在自主测算商业车险基准附加费用率时,原则上应根据本公司最近三年商业车险实际费用水平;选择使用商业车险示范条款的,可在-15%—+15%范围内,自主制定“核保系数”和“渠道系数”费率调整方案。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此次费改步伐还是很大的,整体上超预期,保险公司未来会寻求差异化发展路径。“对于‘财产保险公司原则上应根据本公司最近三年商业车险实际费用水平,测算本公司商业车险保费的附加费用率’,一些大公司,如人保、平安等具有显著成本优势,中小公司面临很大压力。因此,中小公司必须求变,通过模式创新等来降低成本,通过产品、渠道等创新获得市场,简单照搬已很难行得通。”

  尽管此次四川不在首批试点车险改革名单,但记者注意到,试点工作将分为准备、实施和推广三个阶段进行。据悉,在上述6个试点地区,自4月1日起,经营商业车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可向保监会申报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批准后,试点地区财产保险机构可使用新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修订完善商业车险改革方案并适时推广。

  车险费率有望“破7”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商业车险最低允许的折扣是7折,不过由于采取的基准不一样,电话及网络销售的专用车险,实际上可以比传统途径销售的车险再优惠一些,幅度可在15%内。有行业人士表示,财产险公司可以同时使用示范条款和创新条款,在向保监会报备后还可以在更大程度上调整系数,这将大大突破车险费率7折限制。

  “短期内车险价格会整体‘跳水’,但什么时候开始、持续多长时间、跳水幅度有多大,他认为‘不好估计’,”有保险业内人士表示,由于目前监管部门的改革细则尚未出台。但可以明确的是,车险定价市场化后,不管规模大小,各保险公司都想抢占市场,尤其是小公司,下降幅度可能是前所未有的大,“折扣低至6.5折、5折,甚至二三折并非没有可能。不过易先生也表示,价格下调一段时间后,估计又会平稳上升。”

  然而,也有业内人士表示,车险的盈利空间并没有外界猜测的那么多,“车险价格下调5%~10%比较合理。如果下调幅度太大,保险公司就面临亏损的可能。4、5月是各保险公司向保监局报备保险条款的阶段,估计6月左右车险价格开始调整。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价格下调幅度可能在5%—8%左右,小公司则可能控制在5%以内。”

  另外,由于此前监管部门给各家保险公司的基准费率都是相同的,因此各家的折扣差别自然也不会太大,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无论选择哪家险企都“差不多”。不过,业内纷纷表示,随着试点的不断推进,未来消费者在选择车险方面将会有更多选择。“未来将来保险定价会越来越细致。”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一些保险公司跟互联网公司合作车联网,有可能改变原先低风险客户变相补贴高风险客户的现状,“保险定价不仅与车型、驾车习惯等息息相关,车主的保费可能还将取决于里程、实际驾驶时间、地点等因素。比如说,有可能出现‘下雨天车主不开车就不用支付保费’等类似条款。”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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