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票: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2015年03月27日 10:07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盛世A份额与盛世B份额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上披露了《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盛世A份额与盛世B份额终止上市的公告》。为了保障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持有人利益,现发布关于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盛世A、盛世B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2年3月29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盛世A份额与盛世B份额自动折算为中欧盛世份额的场内份额。其后,本基金将不再分级运作并更名为“中欧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交易所申请终止盛世A、盛世B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5】114号)的同意。现将盛世A和盛世B的基金份额终止上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票A:场内简称“盛世A”,交易代码:150071

  中欧盛世成长分级股票B:场内简称“盛世B”,交易代码:150072

  终止上市日: 2015年3月30日

  基金份额权益登记日:2015年3月27日,即在2015年3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盛世A、盛世B基金份额持有人分别享有盛世A、盛世B基金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益。

  基金转换日:2015年3月30日,在转换日日终,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分别对盛世A份额和盛世B份额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按照各自的份额净值自动折算为中欧盛世份额的场内份额。

  二、基金份额终止上市有关事项说明

  1、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名称变更为“中欧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基金转换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场内盛世A、盛世B基金份额将转换为中欧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份额,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转换后,中欧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将在深圳交易所申请上市。

  2、份额转换方式

  投资者认购或通过上市交易购买并持有到期的每一份盛世A和盛世B基金份额,在本基金分级期届满后,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资产及收益的计算规则分别计算盛世A和盛世B的基金份额净值,并以各自的份额净值为基础,转换为中欧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份额。无论基金份额持有人单独持有或同时持有盛世A和盛世B,均无需支付转换基金份额的费用。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

  3、中欧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上市交易、申购和赎回

  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到期折算日后3个月内,中欧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将申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上市交易的具体日期请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lcfunds.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7日


(责任编辑: 李乔宇 )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上市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