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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置换破冰地方高负债僵局

2015年03月20日 07:1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王辉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下达了1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额度。分析人士认为,此举在基本解决2015年地方债务到期偿还难题的同时,还将首度破冰地方政府长期积累造成的高负债僵局。在本次推出“借新还旧”的方案后,有关部门将在加大地方举债透明度、积极探索尝试多种直接融资方式等方面,推出更多力度更大的创新政策。

  从置换方案细节看,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只是债务形式变化,不增加债务余额。该方案在帮助地方政府安全度过首个债务集中偿付期的同时,还将改变存量债务中期限错配的现象。通过延长借款期限,更好地与地方政府基建项目周期相匹配。此外,该方案将改变目前以银行贷款为主的债务结构,通过发行债券直接融资,替换原来成本较高的借债,减轻部分利息支出压力。

  本次置换仅仅是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及规范预算管理的第一步。为从根本上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和规范举债问题,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根据“堵后门、开前门”、加大地方发债透明度的政策总基调,继续在市政债等新型债券品种、债务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等多种直接融资方式方面,推出更多创新举措。

  新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应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的方式。《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可以发行一定规模的地方政府债券置换。

  按照管理层的相关改革思路,未来各省级政府举债,有望统一以市政债等一般债券及其他类别专项债券进行公开融资。在此背景下,相关新型债券品种在大大消除长期潜在的中央政府背书及刚性兑付的同时,将获得市场更加公平和更有效率的定价,赢得各类资本认可。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更为灵活的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的投资和运营,有助于逐步降低地方政府负债水平。

  结合去年以来管理层有关盘活各类存量资产、推进信贷资产及地方债务证券化的工作思路,未来各类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及增量债务,有望进一步推向市场。由于70%以上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均是有收益保障的投资性债务,该项改革举措推出后,也将在市场化定价基础上获得社会资本广泛认可。

  在当前中国经济已进入新常态、处于转型发展关键阶段的背景下,稳增长与调结构双重压力正与日俱增。尽管地方负债水平经过多年积累后已相对偏高,但在宏观经济的托底问题上,地方政府不应因噎废食。合理的基础设施投资和民生项目投入,仍需通过规范举债方式予以继续支持。随着各项创新政策逐步推出,地方存量债务僵局将得以有序化解,这也将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方面,为中国经济提供更大回旋空间。


(责任编辑: 关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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