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部分场外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广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联讯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基金管理人自 2015 年 3 月 9 日起增加
上述四家机构作为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
164905;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场外销售机构。
至此,除基金管理人外,销售本基金的其他场外销售机构包括: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国都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
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江
海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5 年 3 月 4 日发布公告,本基金自 2015 年 3 月 9 日
起至 2015 年 3 月 24 日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
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投资人欲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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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及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5 年 3 月 4 日
《中国证券报》、2015 年 3 月 5 日《上海证券报》和 2015 年 3 月 6 日《证券时
报》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基金合同摘要等。
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及其摘要、托管协
议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投资
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3、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销售机构咨
询。
4、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
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36、38、41、42 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传真:(020)87555305
联系人:肖中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2、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宏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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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hysec.com
3、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4、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四
层
办公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
四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电话:(021)33606736
传真:(021)33606760
联系人:陈思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网址:www.lxzq.com.cn
5、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1-22 楼
法定代表人:苏奋(代任)
电话:(021)61055027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许野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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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
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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