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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中央:建议设立京津冀财政协调机构

2015年03月03日 07:14    来源: 证券日报    

  同时建议以京津冀一体化为契机,加快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及国有企业的改革改制

  ■本报两会报道组 左永刚

  3月2日,民革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交的相关提案建议,设立京津冀的财政协调机构,邀请国务院领导作为顾问,并邀请中央财政部门的官员参加,建立定期交流机制。

  《关于加强财政协调与协同,大力推动京津冀一体化进程的提案》指出,在京津冀一体化进程中,京津冀面临诸多顽固性问题,如雾霾常态化、发展目标差异协调难、合作程度低、产业布局缺乏统筹等。通过建立京津冀财政协调机制,形成方向相同与目标一致的财政政策,定期沟通,并在协调机制顺利运行的基础上,推动京津冀财政协同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将有力支持并加快京津冀一体化的发展。

  该《提案》提出七条具体建议,包括制定统一的地区规划,并强调财政相互协调;建立财政协调机构,定期沟通交流;交通、市场一体化的相互协调;落后产能淘汰与大气、水污染联防联控的协调;高新科技园区及高新技术企业的协同;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及国企改革改制的协同;养老医保账户联网与养老产业发展的协同等七条建议。

  《提案》建议,在制定京津冀“十三五”规划时,统筹协调,做好三地同步规划,区分各自重点产业和发展方向,并将其内容进一步贯通到“十四五”规划中,以实现政策的连续性。强调财政的协调与协同,并明确具体措施,使财政政策得以贯彻执行。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提案》建议,设立京津冀的财政协调机构,邀请国务院领导作为顾问,并邀请中央财政部门的官员参加,建立定期交流机制,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小型交流,每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大型交流,以发现京津冀一体化中遇到的财政问题,并针对上述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三省市出台财政政策前需进行沟通并达成一致,通过财政协调机构的交流与磨合,引导京津冀走向财政的协同。

  此外,在重大项目或产能转移对接中,三省市的财政部门要相互配合,提供财政支持。通过相互协调,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推动“一环六放射二航五港”的交通一体化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构建市场体系及利益调节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市场化水平。

  京津冀是国有经济及国有企业占比较高的地区。《提案》建议,以京津冀一体化为契机,加快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及国有企业的改革改制,并通过财政措施的协同,与项目或产能转移对接结合起来。一方面要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的调整,实现某些领域的国有经济部分或全部退出;另一方面要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改制,实行产权多元化改革,在一些领域允许民资外资参股或控股国有企业。


(责任编辑: 邢晓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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