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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子医疗遭经销商维权 借虚假合同扮靓业绩?

2015年03月03日 06:29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3日讯(记者 臧允浩)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世界医疗设备三巨头之一的西门子医疗也会上演“年前讨债”的一幕。

  据了解,从今年1月起,便相继有西门子医疗经销商发起向西门子医疗索要钱款的事情。日前,《第一财经日报》则曝光“西门子医疗不顾之前的交易约定,没收了(经销商)10%的合同定金,目前全国已经有37家经销商加入了维权联盟”。相关经销商也已委托律师向西门子发去了律师函。

  该律师函中提到“西门子与经销商签订虚假合同,涉嫌虚报销售业绩、制作虚假财务报表,违反上市公司证券市场监管法律规定”。

  一位参与此事的原经销商吴先生向中国经济网记者称:“西门子凭借与代理商签订上述虚假销售合同,收取合同额10%的定金,然后就宣称完成了合同额50%的业绩收入”。

  对于上述问题,中国经济网记者致电西门子的一位公关负责人,但截至发稿前尚未得到回复。不过,西门子在对以上律师函的回函中则强调“西门子严格遵守相关税收法律与财务准则的要求”。

  西门子医疗遭经销商“讨债”

  从2015年1月开始,一封名为《致西门子医疗经销商的公开信》开始在网络上流传,在该《公开信》中,有西门子经销商指出,西门子医疗中国为了完成销售任务,逼迫其代理经销商签订一些虚假合同,并要求这些经销商按照合同支付10%货款作为设备定金,然而由于合同所定的量与市场所消化的量差距较大,上述经销商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其此前支付的定金也被西门子医疗按合同予以没收。该《公开信》号召西门子医疗的经销商联合向西门子医疗讨要被没收的合同定金。

  这封公开信所说的内容,得到了吴先生的证实。吴先生曾作为西门子医疗经销商经营多年。据吴先生称,长期以来,经销商和西门子医疗的合作方式是:每年末,他们会和西门子医疗签订一个时间周期为一年的代理权授权,此后他们会与西门子医疗签订多个销售合同,在这些合同中,他们经销商需要提前向西门子医疗支付10%的合同款作为合同定金,且这部分定金可以抵扣货款,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经销商向西门子方面支付完剩余的90%货款后,西门子医疗则将设备交付给经销商。

  据吴先生透露,西门子医疗之所以这么做,则是出于对“业绩”的考虑。几年以来,为了完成西门子总部交给西门子中国地区的年度销售任务和目标,西门子医疗中国区一直采取的是伪造虚假合同的方式进行业绩“粉饰”。“打个比方,我每年和西门子医疗签订10个合同,每个合同1000万元,但是能完成的也许只有2个或3个,另外7个是无法完成的,但上述10个合同我都需要向西门子医疗支付每个合同10%的定金,在收到定金后,西门子方面从内部就会默认为这10个合同都是有效,有些人员就会因为业绩出色而获得升职加薪”。

  不过,自2014年下半年以来,西门子一改以往的交易习惯,陆续向众委托人发出《销售合同项下的定金及合同解除事项》,以众委托人未在约定期限告知西门子确定的交货日期,也未付清余款为由,提出解除有关销售合同,并没收合同项下定金。有媒体猜测,这可能与西门子医疗销售体系变革有关。无论如何,西门子此举促使不少西门子医疗的经销商奋而维权。

  吴先生估计,目前受到事件影响的部门在全国有100多家经销商,“我们已经通知了60-70家经销商,发现西区、南区域出现这种情况较多。”目前确认维权37家经销商涉及金额约3000多万元,大概占三分之一左右,“有些经销商还在观望,我们估计目前涉及的定金约1亿元,而且随着合同到期,会有越来越多的经销商在这上面吃亏。”

  对于这次事件,吴先生颇为不平。“西门子自己制定虚高的销售目标,向经销商提供虚假的实际销售数据和虚假的市场需求信息,把无法实现的业绩目标分解给销售员工和经销商,欺诈逼迫经销商签订了如此众多的虚假合同,然后没收我们的定金,让我们承受这么大的损失,这是一种很没有诚信和很不道德的经营行为,可以说就是蓄意诈骗”。

  目前,吴先生等经销商已委托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向西门子发去了律师函。“我们有大量的证据支持我们索要定金。根据以往可查的合同、交易情况,西门子医疗确实存在与经销商约定定金以其它方式返还的交易习惯”。

  虚假合同编织业绩谎言?

  去年的1月15日,名为中国医疗科技网的微信公众号曾发布一篇名为“医疗代理商的血泪:《致西门子代理商一封公开信》”的文章。

  该文章提到,中国医疗科技网中国医疗科技网西门子为完成销售任务,每年都出新政策,区域调整、产品线调整、销售架构调整,负责销售的人换的像走马灯,都是西门子的员工,后任不认前任的帐。大家都知道大型影像设备的销售周期都是几个月甚至几年,非常需要安全感和依赖客户资源,如此频繁的变动给代理商很多销售项目制造了众多人为障碍,影响销售成功率,造成订单积压。但在每次的代理商大会上,西门子都自称公司业绩取得了30%、40%的增长,所以新的任务还要保持这样的增长,把重任压在代理商身上,要知道西门子很多设备订单工厂还没开始生产,仅凭与代理商签订的销售合同,收取合同额10%或5%的订金,就向代理商和股东宣称已经完成了合同额50%的业绩收入,全公司上下就开始分发业绩奖金。

  这样的问题,同样在经销商委托盈科律师事务所发出的律师函中有所提及,“相关证据可进一步证明,该等《销售合同》并非真实发生的市场交易,属于虚假合同。西门子自身员工也清楚这一事实,但为了造就虚高销售业绩,西门子逼迫众委托人签订虚假合同,编造虚假市场交易行为;并且,西门子利用其大公司之优势地位,以胁迫作为买方的众委托人交付‘定金’的方式,使根本未发生的交易显得‘真实’”。

  此外,该律师函还表示,贵司没收定金而不出具票据,明显违反国家有关发票和税收的管理规定,涉嫌偷税漏税。另有证据显示,对于国产设备,贵司基本上收到全款才发货,在发货后贵司通常仍迟迟不向我方出具增值税发票,这方面也涉嫌违反国家有关发票和税收的管理规定。

  在吴先生看来,西门子这种行为是一种“提高运营利润率的方法”:举例来说如果市场容量100万,正常利润率10%,也就10万的利润,但是我把任务额设定为200万,分别预收10%定金,结果完成100万,获得10万利润,另外100万没完成,但没收10%定金,获得10万利润,结果是业务收入100万,运营利润变成了20万,利润率提高至20%,这就让财报显得更好看。

  一位业内人士向中国经济网记者透露:“这种签假合同,虚增业绩的方式,很多企业都在用。只不过一些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早就意识到问题的危害性,便不再这么做了。这就像越垒越高的积木,很容易崩塌”。

  不过,西门子在对经销商律师函的回复中表示,西门子按照《销售合同》的约定行使没收定金的权利。根据相关财务准则及发票管理规定,定金收入并非销售收入,西门子不应就收取的定金开具销售发票。

  在回函中,西门子还强调,“对财务报表的制作及销售收入的确认严格遵照相关财务准则的要求”。言外之意,并不存在虚增业绩的情况。

  据悉,西门子医疗在中国的主要业务为医疗影像产品,包括CT扫描仪、磁共振成像、血管造影成像、X线摄影、超声扫描仪以及其他产品等。

  西门子的医疗曾是该公司最重要资产之一,但目前这一业务的境况似乎并不理想。2014年,西门子医疗业务部的营业额下降6%至33.2亿美元,而其利润则下降13%至4.13亿美元。其中,业界着称的医疗影像业务利润下降最为明显,利润率从17.6%下降到14.5%。

  此外,有消息称,西门子于近日宣布裁撤7800个工作岗位。其中,医疗业务首当其冲,在公司财报中被点名。


(责任编辑: 蒋柠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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