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政府批复了广东省工商局《关于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一照三号”改革试点的请示》,同意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广东自贸试验区)试行“一照三号”登记制度改革。
“一照三号”实施后,对在广东自贸试验区登记设立的企业核发加载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不再单独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广东省工商局等5个有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广东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的管理机构组织实施“一照三号”登记制度改革试点,确保在广东自贸试验区挂牌时推出此项改革。记者 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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