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13日电 记者13日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获悉,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众利益,外汇局近日发布“关于规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和外币代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再次重申,涉嫌网络炒汇的特许机构和外币代兑机构,应暂停或取消其相关业务。
通知要求及时处置特许机构、外币代兑机构不规范经营活动。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业务、超范围经营业务或者涉嫌网络炒汇的特许机构,外汇分局应及时暂停或取消其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对于外币代兑机构,外汇分局应督促授权银行及时暂停或取消其外币代兑业务。
所谓外币代兑机构,是指在银行签订协议并授权开展外汇兑换业务的非金融机构。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则从2008年才开展试点,是指经外汇局批准,在一定地区范围面向个人提供外汇换人民币、人民币买外汇的双向兑换服务的非金融机构。据业内人士介绍,与银行网点和外币代兑机构不同,特许经营机构能够根据市场需要设置网点,并可以实现24小时营业,同时具有本外币双向兑换及自主定价能力。据外汇局统计,截至2014年3月,我国经批准成立的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共53家,其中取得全国范围特许经营权的仅4家。通知还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和外币代兑业务的管理,明确了市场准入、日常监管和事后处置环节的监管内容。通知自2月12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