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到银行要取款50万元,因为没有提前预约,遭银行拒绝后,他拿出10元钱让银行柜员分十次一元一元地存到他的银行卡内,存完后,又拿出10元要求用同样的存款方式存钱。银行窗口办理业务的储户因男子的拖延排起了长队,有的储户因此而发起了牢骚……(《新文化报》)
在这场任性存款对抗取款预约的比赛中,最终以任性存款者胜利告终。这一纠纷尽管不大,但在网民中引发了广泛的热议,公众虽然对男子任性存款行为褒贬不一,但对银行大额取款需要预约这一规定却有着高度的一致,均认为是霸王条款。
大额取款需要预约,规定源自央行1997年下发的《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这一做法自实施起,就一直被公众以侵犯“取款自由”权利所诟病,而且在各大商业银行的具体操作中,普遍要求取款人取现5万元以上就要预约,将央行20万元的取款预约红线拉低,使取款预约的人数和比例大大上升。此外,近年物价不断上涨,5万元以上支付情形大大高于1997年通知下发时,各大商业银行却仍守着5万元取款预约红线不放,给越来越多储户带来了不便。
男子任性存款合法不合理,最终以银行自毁规矩、妥协告终。这种自毁规矩的妥协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可低估;当合理合法的要求得不到满足,任性存款的蝴蝶效应就会不断放大,并有可能被更多人效仿。一次事件的终结并不意味着所有问题、矛盾得到了解决,当下一个储户或者更多的储户任性行使存款自由权来对抗取款预约时,银行如何应对?
任性存款战胜了取款预约,实乃击中取款预约规定的软肋。不管大额取款预约是为防止洗钱或者其他管理目的,都是对储户权利的一种限制,未能体现出储蓄合同双方主体地位的平等,以制度性甚至行政性规定对储户权利进行约束,将银行的管理责任转嫁到储户头上,本质就是一种霸王条款,不应再继续保留。银行在应对任性存款事件后,当反思大额存款预约的弊端及合法性,以法治的思维创新金融服务理念,把储户放到同等合同地位对待,充分彰显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法律原则,当取款自由得到保障时,谁又愿意来干一元元存钱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