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北京2月3日讯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将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在整个转移支付中的比例。
《意见》指出,我国转移支付制度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并提出了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的具体举措,如明确一般性转移支付在整个转移支付中的占比提高到60%以上。
围绕从严控制专项转移支付,《意见》提出了一系列举措,包括继续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逐步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排污费等专款专用规定;严控新设专项、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
此外,《意见》还提出了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转移支付、强化转移支付预算管理、调整优化中央基建投资专项、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加快转移支付立法和制度建设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