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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常高送转”引广泛关注

2015年01月29日 07:24    来源: 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郭文鹃

  上市公司实施“高送转”本应是股东福利,然而近期市场上一些反常的“高送转”行为却引起了监管部门重视。1月27日,备受质疑的海润光伏公告了对交易所针对其高送转和股东减持问询函的答复,股价应声下跌8.63%。

  记者获悉,此前连续亏损的海润光伏曾披露10转增20的方案,而就在同一份公告中,海润光伏提及了3位股东的减持计划,这被市场视为大股东有借利好减持的嫌疑。上海证券交易所随即对该公司发出了监管问询函,要求其解释高送转和减持的逻辑。

  按照常识,推出高送转预案的上市公司应当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足额的资本公积金。但许多上市公司并不满足相关条件。自大富科技于2014年11月11日率先公告收到股东高送转的提议以来,截至2015年1月10日,两市共有41家公司披露收到股东高送转提议,其中10家公司的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下滑,3家公司已经发布了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比如,金科股份股东提议10转14送6派1.5元,但2014年1月至9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近3成,而立思辰和新大陆两家公司甚至可能出现资本公积不足转增的情况。新大陆在公告中提到,“如存在资本不足转增情形,将降低转增比例。”

  业绩不足为何仍要执意推出高送转方案?监管层介入调查后发现,一些高送转方案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涉嫌操纵股价乃至内幕交易等诸多问题,并且常常伴随大股东的减持计划。

  去年11月26日,玉龙股份披露收到股东提议高送转,相关股东随即借股价连续上涨之机,在两周内以明显高于公告前均价的价格,成功减持套现超过4亿元。

  爆炒“高送转”概念由来已久,如果其中存在内幕交易,将严重损害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据悉,证监会对于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也提出每单必查内幕交易的要求,并从信披规范性、事后监督以及内幕交易核查等方面多管齐下,严防操纵股价和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而交易所方面,正在通过问询函等方式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与二级市场监察的联动。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上交所此次发放问询函意在借此规范高送转行为:一方面,股东作为高送转预案的提议人,应披露股东大会前是否有减持股票的计划;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应披露股东提议前后六个月内,已经发生和将要进行的特定事项,同时应通过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全面披露,提醒中小投资者关注高送转提前披露背后的动机。此外,交易所方面提醒投资者注意,对于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应该全面看待,不应盲目参与炒作,谨防陷阱。(经济日报记者 郭文鹃)


(责任编辑: 华青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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