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1月25日电(记者张华迎)天津市金融局日前与津南村镇银行、天津信托等15家金融机构签署第三批风险补偿金合作协议。至此,天津市金融局已累计与天津市56家金融机构签署风险补偿金协议,根据协议要求,已签约的56家金融机构承诺2015年在天津新增投放金额总计3470亿元,将超过2014年全年贷款增量约1132亿元。
据了解,这56家金融机构包括天津市全部政策性银行、邮储银行、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村镇银行、金融租赁公司、信托公司和部分外资银行。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以来,激发了一波创业热潮,大批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纷纷设立,仅在天津就新增小微企业10万户。“据统计,天津市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只有27%的企业得到贷款支持,部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比较突出。”天津市金融局局长杜强说。
记者了解到,为积极争取各金融机构给予中小微企业更多信贷资金支持,天津市金融局设立了60亿元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同时,为有效解决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天津市金融局研发并开通了“天津市企业融资信息网”和“天津市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金贷款备案系统”两大平台。
据介绍,自“天津市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金贷款备案系统”开通运行至今,签约合作金融机构已为中小微企业投放并备案贷款共计414笔69.3亿元,其中首笔贷款33笔5.3亿元,信用贷款66笔9.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