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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预售是商家提款机?消费者尝鲜要防范陷阱

2015年01月24日 07:40    来源: 广州日报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登录中国政府法制网等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5日。

  针对网络消费的热点问题,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其中,电商平台热衷采取的预售模式更是被曝出诸多猫腻,消费者对此要提高警惕。

  猫腻一:

  拖延退款时间

  某消费者说,在某网站花44.44元买了一张电影票,选择退款后只返还了39.8元。还有消费者说,去年11月买的电影预售票,最近才收到退款;

  某消费者称,品牌手机没货还搞预售,一个月了没动静,取消订单也不退钱,几千元退款审核了四五天没消息。

  对于“定金到底能不能退?”有律师表示,如果此定金是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定金合同的话,那么定金确实不能退;但如果卖方违约了,消费者可以获得双倍定金返还。

  猫腻二:

  夸大预售数量

  不少商家在预售时都会标注实时预定数量,殊不知,商家往往通过夸大预约数来形成饥饿营销效果,刺激消费者抢购。比如,不久前锤子手机在天猫上的预约数就被揭露出作假;而魅族手机在上官网和京东上预售后,短时间内生成超过50万份订单,也自己主动过滤掉30万份疑似黄牛订单。

  对此,有行内人士说,制造假数据影响用户的消费情绪,是整个电商行业的潜规则,在手机行业的预订和销售数据里,几乎所有品牌发布过的预售数据都是假的。他表示,漂亮数字背后大多数都是雇佣“水军”购买,然后告诉消费者“对不起,5分钟内售罄”,反正就是要装出商品很有热度的样子。

  据统计,互联网公司在数据方面的造假行为,平均每1000次才会有一次露出马脚。平均每5000次造假行为中,才有一次会成为公众事件。

  猫腻三:

  不接受七天无条件退货

  不少消费者一时冲动买了预售商品,却发现不能享受“七天无条件退货”,因为不少电商网站上都标明:“预售商品不享受七天无条件退货”。而商家给出的解释是:“预售是消费者前期下定金,商家按照订单数量来安排生产,这个就属于以销定产,以销量来定产品,它的商品性质不同于传统的库存销售模式。”

  而这次工商总局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分析:商品预售风险转嫁给消费者

  有专家分析,对厂商来说,商品预售模式这种“以购定产”的商品预售模式,对自己无疑是“百利而无一害”,风险却完全转嫁给了消费者。

  首先,厂商成本控制了,不会造成生产浪费或商品积压;其次,占款减少了,由于预售需要买家先付款,厂商只需做好供应链就好,无需垫付自己有资金;其三,厂商自己的钱可以拿去“生钱”了,用于投资理财甚至炒股都可以。

  总之,商品预售模式既解决了厂商销售的问题,还解决了厂商的资金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些厂商如果再“耍个心眼”,给消费者留一手,那商品预售简直成了厂商的“提款机”。


(责任编辑: 华青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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