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80元和230元,预测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13元和0.20元,调价执行时间为1月12日24时。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自2015年1月13日起,将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分别提高0.12元和0.10元,由每升1.40元和1.10元分别提高到1.52元和1.20元。
(责任编辑: 马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