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方案提出,优化布局,整合形成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
科技部相关负责人7日详细介绍了这一新的科技计划体系。
“新的科技计划体系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既有各自的支持重点和各具特色的管理方式;又互为补充,通过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建立跨计划协调机制和评估监管机制。”这位负责人说。
业内普遍认为,后三类尤为引人注目。
“大家熟悉的科技部管理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发改委、工信部共同管理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农业部、卫计委等13个部门管理的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都将纳入进来,整合形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这位负责人说。
针对我国企业创新能力薄弱,方案明确对发改委、财政部管理的新兴产业创投基金,科技部管理的政策引导类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财政部、科技部等四部委共同管理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支持科技创新的部分,以及其他引导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专项资金(基金)进行分类整合,形成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
此外,科技部管理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发改委管理的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将合理归并,按功能定位分类整合,形成基地和人才专项。
根据方案给出的时间表,经过三年的改革过渡期,到2017年,将全面按照优化整合后的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运行。
此次优化整合,不包括哲学社会科学和对中央级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实行稳定支持的专项。
出台《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要举措之一,旨在打破条块分割,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最大限度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