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中石化混改获发改委商务部批复

2015年01月07日 07:09    来源: 京华时报     祝剑禾

  昨天,中石化发布公告称,其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增资引进投资者,目前已获得国家发改委及商务部的相关批复。

  公告称,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获得关于本次增资的相关批复,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并购增资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外资[2014]2955号)和《商务部关于同意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增资事项的批复》(商资批[2014]1238号)等。公司将据此办理后续交割手续。

  作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开路先锋,中石化在去年一年当中完成了混改的数个关键步骤,去年9月中旬,中石化销售公司与25家境内外投资者签署了《关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拟由全体投资者以现金共计1070.94亿元认购中石化销售公司29.99%的股权。增资完成后,中石化集团将持有中石化销售公司70.01%的股权,全体投资者共计持有销售公司29.99%的股权,中石化销售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00亿元增加至285.67亿元。

  根据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此前的表态,在完成引资之后,中石化的混改还将继续深入,入股的外部资本将向中石化销售公司派驻董事,向公司注入活力,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在业务层面则实现加油站业务的多元化,提升非油品营收的占比。另有消息称,中石化销售公司有计划赴港上市,进一步推进混改。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上市全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