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左永刚
“上不了市,挂牌新三板也不逊色。”12月26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证券经营机构参与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一位来自券商场外市场部的负责人发出如此惊叹。更有激情者,一家挂牌企业相关负责人称“新三板约等于创业板。”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上周五迎来自2013年1月16日揭牌以来最大利好消息。对于企业来说,创新收费方式将降低拟挂牌企业成本,激发更多企业挂牌新三板,同时扩大推荐队伍和做市队伍、确保做市资金投入、扩大机构投资者队伍将有利于挂牌企业通过市场融资,以及活跃市场交易。
《通知》明确允许主办券商探索股权支付、期权支付等新型收费模式,建立与挂牌公司互利共赢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上述券商人士称:“终于可以在150万元挂牌费用之外做点更有意思的事情了。”
投中研究院高级分析师宋绍奎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探索股权支付、期权支付等新型收费模式,以及试点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等方面,监管部门开了不少绿灯,一方面,对证券公司开展创新业务提供支持,另一方面,逼迫证券公司改变为业绩而保荐、为锁定项目而保荐等传统旧思维,向价值投资,综合性金融服务理念转型。
“在市场化运作的当下,来自企业和服务商之间的双向选择将逐步磨合成熟,未来支持合作的关键因素是服务能力,而非牌照。”宋绍奎称。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子公司等机构进入推荐和做市业务的禁锢已经被打开,但实际业务开展还需要时间探索。”宋绍奎认为,经过元旦前的投石问路,具体操作规则有望在2015年上半年陆续推出,在此期间有意参与的VC/PE机构的新晋力量,可在积极准备的基础上及时与证监会密切沟通,争取成为打破保荐、做市业务垄断的首批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