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光大乌龙指“主角”杨剑波诉证监会案26日宣判

2014年12月26日 10:25    来源: 中国广播网    

本案原告 原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负责人杨剑波(图右)

  杨剑波诉证监会案一审今日宣判 曾三次推迟宣判时间

  央广网北京12月26日消息(记者 柴华)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沉寂近9个月之后,光大乌龙指事件“主角”杨剑波起诉证监会一案,今天(26日)终于将走进宣判的环节了。曾经备受关注的内幕交易处罚究竟是合理合法还是存在问题,今天即将有个答案。在股票注册制持续推进,证监会监督执法职能转型加速的当下,这样一个案子的宣判必然会把大家目光带回到去年盛夏,因为“券商创新”又涉嫌“内控失范”而引发的资本故事当中。

  2013年8月16号,光大证券自营部门发生交易系统“乌龙”,在进行ETF套利时,错误地下单234亿元买入,大量买单瞬间让沪指上涨了近6%,最终成交72.7亿元,造成了当天A股和股指期货市场的大幅波动。而在市场还在到处猜测意外如何发生的时候,光大证券做出了借道ETF卖出股票和股指期货锁定亏损的措施,杨剑波正是当时光大证券的策略投资部总经理,负责相关交易。证监会后来认定这一行为是内幕交易,对光大证券和相关责任人员采取“顶格”行政处罚措施,光大证券被罚5.23亿元。同时光大证券相关责任人杨剑波等人分别被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正是这样一个处罚引发了后来的故事。今年2月8号,杨剑波因不服证监会的判罚,将证监会告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撤销证监会的相关处罚决定。而法院随后立案,于4月3号进行了公开审理,之后却三次推迟宣判时间,并将这个故事推演到了今天。

  上午九点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在西中法庭公开宣判这一案件的审判结果。而此前被三度延期宣判,客观上也已经说明了“这个案子很棘手”。

  光大乌龙指被定性为内幕交易并作出行政处罚之后,杨剑波就离开光大证券回到他的母校上海财经大学当起了老师。昨天记者电话联系了杨剑波本人,他现在也在北京,他不愿意对这个案子的结果做任何的预期和评论。

  杨剑波:说它复杂,那是因为就是要拖延、延期宣判什么,他要根据这个法条上说,你如果说案子复杂、重大可以推迟,就是说设置,引用的法条这样说。但你说这个事情复杂嘛,其实不复杂,从法律上来说那就更不复杂了,我根本不觉得这个事情很复杂。其实经过这段时间的庭审和学习、思考,就我而言,其实我对这个事情因为非常了解。我认为这不是内幕交易也不是内部信息的一个关联。对于公权力来说,就是现在处于公权力机关的某些执法人员或者是行政人员来说,有一天他可能也是弱势群体。其实一个人可能没什么用,十个人、一百个人、一万个人、十万个人、很多人,他可能就能够推进社会的发展。

  其实案件最大的争议焦点只有一个,简单来说,就是当时的交易究竟能不能算作内幕交易。证监会此前表示,光大证券在乌龙指发生后,本来应该戒绝交易,等到内幕信息公开后再合理避险。而光大证券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就着手反向的交易,所以明显违反了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法律依据认定这是内幕交易。但是,杨剑波的代理律师在当时庭审的时候就曾经表示,作为上市公司错单信息是光大证券内幕信息,所以光大公司应当披露,但是作为机构投资者也就是股票买卖人,他们认为它的交易信息不属于内幕信息。也就是说,对于什么是内幕信息,其实双方有争议。另外,双方对于怎样就算做是信息已经被公开了这个问题争辩很激烈。

  目前,这个案件已经影响到了光大乌龙指一些相关的追偿案件的进展。根据媒体报道,投资者起诉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此前也被宣布延期审理。相关的维权律师对媒体表示,此次延期可能是受到今天这个案子的影响。也就是说,还没有法院对于这个案件的“内幕交易”定性给出最终的判断结果。两个案子的矛盾点是一样的,显然,先判案件对内幕交易的定性,也将影响后判案件。此外,4月庭审的时候杨剑波方面曾经表示过,起诉的一个重要的目的在于引起社会关注,就是说“执法如何做到合法性毫无争议,希望能引起更多法律界和金融界的人士去探索、完善”。让这个法律更加的完善。这个目的显然已经达到了,这一案件的关注度非常高,后续也不然不可能毫无影响。


(责任编辑: 韦伟 )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上市全观察